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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年度为2021-2022年度,2020年度比照本政策执行。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同一企业、同一法人的不同企业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只能申报一项评审类项目,非评审类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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