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范招生入学文件是每年的常规工作,但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还有特殊背景。一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我市出台《意见》就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要关切。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规范招生出台了很多文件、做了大量工作,招生秩序也逐渐规范,但义务教育还没有实现阳光招生,尤其是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择校现象严重,催生了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客观上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群众反映强烈。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教体局坚持问题导向,经前往铜陵、安庆考察学习,同时会同贵池区对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和适龄入学对象进行了多轮摸底排查,制定了2019年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意见,综合治理择校现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重构建立在公平、公开、公正基础上的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相关政策:《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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