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同年7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选定池州市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实施强制分类,要求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办法。我市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通知精神,并结合池州实际制定了《办法》,该办法既是动员全市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主动谋划、全面推进的需要。
相关政策:《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