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缩小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存在差距,推动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市教体局经广泛调研论证,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制度保障的层面,从战略意义的高度,加快缩小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