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四统一”、“三消除”、“两提高”和“一实现”。“四统一”,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三消除”,即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城镇大班额和教育贫困生。“两提高”,即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一实现”,即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相关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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