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予救助?
发布时间:2024-07-05 09:14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哪些情况下不予救助?
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一式两份):
⑴拒不配合安全检查;
⑵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⑶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
⑷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
⑸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⑹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
⑴拒不配合安全检查;
⑵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⑶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
⑷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
⑸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⑹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