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皖事通反映:摩托车车牌注销登记相关问题。东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公安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2024年2月18日,东至县车管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宋卫东,联系方式:0566-781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