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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实施主体
池州市林业局
受理条件
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城市绿化、医药等需要,申请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2.出售、收购的野生植物具有合法的来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基本编码
000164143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00W300016414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00W3000164143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林业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林业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60个工作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pdf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展开
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城市绿化、医药等需要,申请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2.出售、收购的野生植物具有合法的来源。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采集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合作协议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向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2. 窗口人员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或现场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 3. 窗口人员转林业局森防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森防站作出是否批准的审查意见。 4.局分管领导对森防站研究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 窗口工作人员森防站反馈的意见进行办结,制作结果文件;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和救济渠道 。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林业局 邵明敏 林业窗口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林业局 黄锐 受理岗 对申请材料,提出的审查意见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林业局 张亚萍 森防站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林业局 邵明敏 林业窗口 根据领导决定意见,制作有关审批文件或制作有关证件,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给申请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和植被,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

采集证能否转让?

不能。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是否要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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