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附近有古建可以吗?
事项名称 |
对建设工程选址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而实施原址保护措施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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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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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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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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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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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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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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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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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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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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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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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建设工程选址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而实施原址保护措施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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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8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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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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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MB197857X63000168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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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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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MB197857X6300016801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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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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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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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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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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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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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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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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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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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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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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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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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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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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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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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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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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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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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
县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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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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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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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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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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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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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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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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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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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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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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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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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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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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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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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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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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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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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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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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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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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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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对建设工程选址不能避开市保单位xxx而实施原址保护措施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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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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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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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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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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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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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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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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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 查看 |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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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张梦琪 | 政务中心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张梦琪 | 政务中心窗口 | 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办结通知书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的批复》。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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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附近有古建可以吗? |
不可以,文物保护范围内严禁任何建设行为。 |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该怎么办? |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施工遇到遗址,怎么办? |
道路施工中如果从文物保护单位主体过,该主体是遗址,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报请文物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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