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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设站申报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博士后设站申报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申请设立国家级工作站的,一般应为省级工作站设站单位,且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 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省级工作站评估中获优秀等次、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设站单位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站。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申请设立省级工作站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 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对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申请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211948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11948)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博士后设站申报
事项名称
博士后设站申报
基本编码
002014207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7001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700101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11948)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321194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七)全面推开分级管理:逐步健全国家、 省(区、市)、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国家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全国博士后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管理制 度,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开展设站审批、交流服务等工作……。 2.《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第八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 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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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申请设立国家级工作站的,一般应为省级工作站设站单位,且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 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省级工作站评估中获优秀等次、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设站单位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站。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申请设立省级工作站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 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对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申请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如实填写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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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设立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416号)《关于开展第**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通知,收集材料并初审、推荐、集中申报,超过申报截止日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 受理:相关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快递或者直接向窗口提交申请。市人社厅专技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单位报送被推荐人相关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接收邮箱:1713238141@qq.com);材料不齐全的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予以退回。将合格的材料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省人社厅专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上报国家评审。 2.办结: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发文公布。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2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艳 受理岗 保证材料的完整性
办结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艳 办结岗 按要求审核,按规定时间上报。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该项目一年实施几次?

一次。

博士后人员的年龄?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2.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该项目接受单位直接申报吗?

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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