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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来源: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实施主体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所有自然人、法人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891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基本编码
000125049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MB1D19928R300012504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1D19928R3000125049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支持EMS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89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展开
符合条件的所有自然人、法人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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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料审核及实地检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作出办理意见。 4.办结:办结符合申报条件的办件,根据需求情况予以办结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无明确依据的,经研究或请示后,进行答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陈明礼/章川/吴晋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符合受理标准的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加盖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业务受理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等的,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 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陈明礼/章川/吴晋 审查岗 审查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 实施机关应明确采取具体审查方式的依据和理由,细化权限边界以及每个审查环节的前后置条件,避免功能雷同的重复审查。同时,应将总时限合理划分到每个审查环节。量化审查工作细则,实施机关可结合实际制作能够体现流程及职责的表单。审查方式应明确:适用情形、法定审查内容、审查评判依据、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各级审查人责任、审查意见(结论)等。还应明确注意事项及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对于共同决定的,由牵头的实施机关(或最终决定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牵头的实施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各自的职责、配合节点、材料流转需满足的具体要求、返回意见的要求和时限等。对于需要逐级审核的事项,各级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审查。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实施机关决定的事项,下级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及时上报。上报材料应包含全部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实施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黄骏 决定岗 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消防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全体干部。 第三条 消防岗位资格是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指挥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未取得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不得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指挥。 第四条 消防岗位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依据设立条款,内容办理合法。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陈明礼/章川/吴晋 办结岗 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意见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详细)、参与人员签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前可否申请上门指导服务?

可以,支队根据申请人事前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场所现场进行上门事情服务指导。

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可以申报营业前检查吗?

需要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可以办理营业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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