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么?
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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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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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房地产开发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已于购房人签订的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3、外国人和港澳台购房需提交个人唯一住房承诺及在国内居住、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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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3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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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3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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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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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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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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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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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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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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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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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17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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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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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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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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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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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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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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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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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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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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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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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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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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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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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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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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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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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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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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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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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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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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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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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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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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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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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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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县级:辖区内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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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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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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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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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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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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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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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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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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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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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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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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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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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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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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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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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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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案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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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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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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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3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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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3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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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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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第十七条:经批准预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和承购人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市、县负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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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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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该提供本级商品房备案部门的只是模版,对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该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 查看 |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表格内容买卖双方确认同意后,应该签字盖章确认 | 查看 |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是否正确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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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曹虎成 | 受理审核科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曹虎成 | 受理审核科 | 将备案合同送达申请人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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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么? |
不需要,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由开发企业递交需要备案合同就可以办理。不需要购房人前来办理。 |
需要备案的房屋已经被抵押或者查封,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么? |
已经被查封或者抵押的房屋,不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
已经备案的信息证明查询? |
可以直接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查询,也可以前往秋浦东路69号池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通过窗口或者自助查询加查询备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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