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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来源: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事项名称
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受理条件
1.申请主体应为全市性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2.全市性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教职人员,经过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管理组织集体会议、民主协商研究决定。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基本编码
341041014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087R334104101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087R334104101400002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县级: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关于对……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予以备案的批复》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理结果窗口领取或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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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主体应为全市性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2.全市性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教职人员,经过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管理组织集体会议、民主协商研究决定。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辞退或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申请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需说明拟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任职情况、辞退开除原因等 查看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说明或者宗教团体有关会议记录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上传材料清晰可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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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办结:根据科室作出的决定意见,在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关于对……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予以备案的批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燕根发 宗教科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燕根发 宗教科 出具结果样本。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宗教团体可不可以自行辞退宗教教职人员?

根据《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宗教团体有没有权限开除宗教教职人员?

根据《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资料不全怎么办?

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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