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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211948,0566-3211949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11948、0566-3211949)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4008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0114008001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011400800114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11948、0566-3211949)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3211948,0566-3211949
年审年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七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一)经营情况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情况。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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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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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快递或者直接向窗口提交申请。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审查: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3、办结:准予的,为申请人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柯南燕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加盖市人社局印章,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诺办结时限。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包括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市人社局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的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审查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文涛 审查岗 1、书面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2、实地核查。由两名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审查是否具备开展劳务派遣经营的场地及办公条件。3、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提出是否批准的初步审查意见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办结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柯南燕 办结岗 1、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机构
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编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安徽亿川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安徽亿川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池州国际会展中心c区2楼

联系方式:0566-2034569

概      述:

'
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中侨中心C座1016室

联系方式:0551-63715645

概      述:

'
安徽天弈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安徽天弈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商业步行街9-3024室

联系方式:0566-7017676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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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办理劳务派遣证,对于住所性质、面积有强制性要求吗?

无强制性要求。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哪些?

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相关协议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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