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哪个部门负责鉴定?
目录清单名称 |
发票真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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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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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发票真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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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3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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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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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MB1508041F300073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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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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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MB1508041F300073000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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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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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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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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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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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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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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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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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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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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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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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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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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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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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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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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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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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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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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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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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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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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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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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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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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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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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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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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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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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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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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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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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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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税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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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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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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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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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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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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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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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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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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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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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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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12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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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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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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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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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鉴定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验后退回,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 无 | 查看 |
电子数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非必要 |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 无 | 查看 |
单位介绍信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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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 桂淑芬 | 业务受理岗 | 接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能够当场鉴别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不能当场鉴定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 桂淑芬 | 业务办结岗 | 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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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哪个部门负责鉴定? |
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哪些?各自用途是什么? |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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