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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真伪鉴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事项名称
发票真伪鉴定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受理条件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126068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税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税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发票真伪鉴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发票真伪鉴定
基本编码
000730006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
11341800MB1508041F3000730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1508041F3000730006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税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税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情况说明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12606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展开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待鉴定发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验后退回,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电子数据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非必要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单位介绍信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接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能够当场鉴别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不能当场鉴定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2.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桂淑芬 业务受理岗 接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能够当场鉴别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不能当场鉴定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桂淑芬 业务办结岗 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真伪鉴定结果通知)。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哪个部门负责鉴定?

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哪些?各自用途是什么?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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