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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5025169,0566-6028768,0566-3220093,0566-3271850,0566-2823990
监督电话
0566-3220124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青阳正常工作日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东至、石台、九华山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A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金融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2009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基本编码
341017003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2341800734969419U334101700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2341800734969419U334101700300010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A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金融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青阳正常工作日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东至、石台、九华山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2009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3220124
咨询方式
0566-5025169,0566-6028768,0566-3220093,0566-3271850,0566-2823990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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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1.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2.线上申报请提交电子材料,线下申报请提交纸质材料。 查看
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非必要 1.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2.线上申报请提交电子材料,线下申报请提交纸质材料。 查看
银行卡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1.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2.线上申报请提交电子材料,线下申报请提交纸质材料。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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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申请 2.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并初审 3.业务部门审核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余炎/钱养莹/张静/胡莹/徐亦奇/冯慧玲/张爽/胡银兰/方园/唐安帆/胡紫君/李凤莲/吴莹莹 受理岗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汪捷/阮向东/何倩倩 办结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审批材料的真实和合规性并予以办结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退休多久可以提取?

需确定单位是否已办理报停手续,确认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

本人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能否办理公积金退休提取?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提供退休批复,能否办理退休提取?

提供加盖公章的退休批复,可以办理公积金退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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