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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事项名称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主体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受理条件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给付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的申请人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9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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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编码
000568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事项编码
11341800MB197857X63000568001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197857X63000568001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关于提前下达xxx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展开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给付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的申请人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填写齐全且真实有效。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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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2.办结:对准许的事项按规定予以办结,不予准许的要予以告知。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张梦琪 政务服务窗口 初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张梦琪 政务服务窗口 根据批准结果出具结论文件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有没有对应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答: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是否都可以申请修缮资金?

答: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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