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有没有对应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事项名称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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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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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给付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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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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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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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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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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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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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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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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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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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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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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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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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MB197857X63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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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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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MB197857X63000568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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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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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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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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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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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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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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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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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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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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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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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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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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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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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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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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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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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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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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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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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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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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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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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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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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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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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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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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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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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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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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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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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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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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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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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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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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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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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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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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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xxx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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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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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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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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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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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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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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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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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填写齐全且真实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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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张梦琪 | 政务服务窗口 | 初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张梦琪 | 政务服务窗口 | 根据批准结果出具结论文件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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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有没有对应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
答: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是否都可以申请修缮资金? |
答: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原则是什么? |
答: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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