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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来源: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事项名称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实施主体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受理条件
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粮油类产品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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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基本编码
342059002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MB0X6397673342059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0X6397673342059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检验报告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展开
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粮油类产品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样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查看
委托检验协议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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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后,池州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受理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2、办结后办理结果检验报告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邮寄送达至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鲍雪倩 行政审批岗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受理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鲍雪倩 行政审批岗 办结后办理结果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邮寄送达至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机构
粮油质量检验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和〈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粮检〔2005〕31号)附件1:《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十八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由专职人员按规范的方法取样并填写抽验单,所抽验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封存,及时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鉴定。 粮油质量检验
问题 解答

请问可以检测稻谷的脂肪酸值吗?

可以。

样品需要多少重量?

一个样品要2kg。

请问检验范围有哪些?

主要服务范围有原粮、油料、饲料、成品粮油及其副产品的理化和卫生指标检测,粮油食品添加剂及微量元素的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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