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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实施主体
池州市公安局
受理条件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需要开具证明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8268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8268)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安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基本编码
342009033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589C334200903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589C3342009033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公安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8268)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安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826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展开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需要开具证明的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当事人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0份 电子 信用免交、信用后补 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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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派出所窗口或皖事通APP申请; 2、受理:受理岗人员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理,打印证明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公安局 翟大平 杏村所/池口所/站前区所/墩上所/马衙所/里山所/梅街所/棠溪所/梅村所/牌楼所/唐田所/涓桥所/殷汇所/牛头山所/乌沙所/秋江所/梅龙所/开发区所 一、规范警务公开内容。公开户政窗口作息时间,窗口民警姓名、照片、警号、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公开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受理范围、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公开办理各类户口事项、证件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二、规范民警礼仪形象。户籍民警在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接待群众时,应态度和蔼,尽量使用普通话。 三、规范操作权限管理。规范办理户籍业务的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的管理,专人专用,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严禁非警务人员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严禁擅自查询、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户籍信息。 四、规范户籍档案管理。规范户籍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严格落实户籍档案日清月结制度,积极推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五、规范户籍印章管理。户口专用章、户籍业务用章实行户籍民警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发生印章丢失、废止、变更等情况,及时上报。 六、规范户籍证件管理。维护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等户籍管理法律证件的严肃性,项目内容填写准确、齐全,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得手写填制。对使用假冒伪劣户籍证件的,一律严肃查处。 七、规范户政窗口设置。户政窗口实行低台敞开式办公,室内宽敞整洁,科学划分群众办事区、等待休息区和民警办公区,群众办事区和等待休息区设置便民服务设施,放置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办事。 八、规范执行工作制度。户籍业务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电话回访制。 九、规范便民利民服务。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公布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节假日户籍受理等服务,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活动。 十、规范设备维护管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备齐备足耗材和纸张,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确保户籍业务的正常办理。 十一、规范户籍办理责任。户籍业务受理、审批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户籍业务办理实行终身负责制,“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十二、规范培训考核监督。户籍民警必须经培训、考核后上岗。建立完善户政窗口工作考评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积极推动语音回访、短信回访、评价器评价等群众评价机制建设。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公安局 翟大平 九华路所/杏村所/池口所/齐山所/站前区所/墩上所/马衙所/里山所/梅街所/棠溪所/梅村所/牌楼所/唐田所/涓桥所/殷汇所/牛头山所/乌沙所/秋江所/梅龙所/开发区所 一、规范警务公开内容。公开户政窗口作息时间,窗口民警姓名、照片、警号、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公开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受理范围、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公开办理各类户口事项、证件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二、规范民警礼仪形象。户籍民警在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接待群众时,应态度和蔼,尽量使用普通话。 三、规范操作权限管理。规范办理户籍业务的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的管理,专人专用,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严禁非警务人员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严禁擅自查询、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户籍信息。 四、规范户籍档案管理。规范户籍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严格落实户籍档案日清月结制度,积极推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五、规范户籍印章管理。户口专用章、户籍业务用章实行户籍民警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发生印章丢失、废止、变更等情况,及时上报。 六、规范户籍证件管理。维护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等户籍管理法律证件的严肃性,项目内容填写准确、齐全,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得手写填制。对使用假冒伪劣户籍证件的,一律严肃查处。 七、规范户政窗口设置。户政窗口实行低台敞开式办公,室内宽敞整洁,科学划分群众办事区、等待休息区和民警办公区,群众办事区和等待休息区设置便民服务设施,放置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办事。 八、规范执行工作制度。户籍业务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电话回访制。 九、规范便民利民服务。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公布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节假日户籍受理等服务,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活动。 十、规范设备维护管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备齐备足耗材和纸张,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确保户籍业务的正常办理。 十一、规范户籍办理责任。户籍业务受理、审批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户籍业务办理实行终身负责制,“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十二、规范培训考核监督。户籍民警必须经培训、考核后上岗。建立完善户政窗口工作考评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积极推动语音回访、短信回访、评价器评价等群众评价机制建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是否可异地办理?

不可,应去被拐儿童案件受理地派出所办理。

是否需要采血?

需要。

未成年儿童是否可以由法定监护人来办理?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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