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是按月发放吗?
事项名称 |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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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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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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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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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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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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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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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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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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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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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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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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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11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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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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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24713342011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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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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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24713342011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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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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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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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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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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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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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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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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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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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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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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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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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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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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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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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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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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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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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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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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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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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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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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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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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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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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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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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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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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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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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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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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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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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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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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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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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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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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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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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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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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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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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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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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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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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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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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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二)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三)补助类型及补助标准。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省级按照不低于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2.《安徽省升级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1386号)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为:每年2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明确当年补助重点;各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地申请报告(含申请表,见附件2)联合报送市财政局、民政局;市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每年6月底前,将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各地财政部门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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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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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入住老年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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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民政局 | 朱秀 | 受理岗 |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4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民政局 | 洪丹 | 审查岗 | 审查养社会办老机构报送补贴材料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民政局 | 洪丹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按入住本地老人数量计算的运营补贴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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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是按月发放吗? |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运营满一年时间后,按照要求申请补贴。 |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是多少? |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按照300元、400元、600 元执行。 |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象是谁? |
用房自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设在主城区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床位达到80张以上的,以及设在建制镇、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可以享受新建床位建设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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