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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受理条件
真实有效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发放
基本编码
342011024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34201102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342011024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民政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二)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三)补助类型及补助标准。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省级按照不低于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2.《安徽省升级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1386号)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为:每年2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明确当年补助重点;各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地申请报告(含申请表,见附件2)联合报送市财政局、民政局;市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每年6月底前,将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各地财政部门安排使用。
展开
真实有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房屋产权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入住老年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向市、县(区)民政局提交申请书和及相关材料。 2、审查:县(区)民政部门联合财政对养老服务机构上报的申请书及入住老人花名册,进行实地审查、核实。 3、办结:符经评核查和实地抽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县(区)民政部门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朱秀 受理岗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
审查 0.4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洪丹 审查岗 审查养社会办老机构报送补贴材料
办结 0.4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洪丹 办结岗 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按入住本地老人数量计算的运营补贴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是按月发放吗?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运营满一年时间后,按照要求申请补贴。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按照300元、400元、600 元执行。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象是谁?

用房自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设在主城区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床位达到80张以上的,以及设在建制镇、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可以享受新建床位建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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