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如何切实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事项名称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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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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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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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8,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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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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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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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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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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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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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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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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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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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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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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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000117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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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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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000117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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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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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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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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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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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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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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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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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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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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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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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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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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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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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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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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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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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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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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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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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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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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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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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辖区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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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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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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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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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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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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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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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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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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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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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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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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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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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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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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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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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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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审批结果文书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表或结果通知单(适用于承诺备案制)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结果通知单(适用于承诺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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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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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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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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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8,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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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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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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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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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现场现状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无 | 查看 |
市政公用单位外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非必要材料,适用于承诺备案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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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陈毅峰 | 政务中心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1、检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根据材料齐全和符合要求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李玉奎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实地核查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陈毅峰 | 政务中心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1、出具办结通知书。 2、制作核准文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或以邮政快递方式送交申请人。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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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如何切实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
1、设置围挡牢固稳定、警示标语明显有效,保持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2、占道期间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技术规范实施,确保安全。 不得妨碍交通秩序,不得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 |
满足哪些要求的申请予以许可? |
1、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2、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3、取得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4、使用期满自行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原状。 |
占道分为哪几类? |
占道分为经营性占道、施工占道、非机动车占道和其他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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