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变更港口经营范围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变更港口经营范围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3. 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8283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港口经营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变更港口经营范围
基本编码
00011801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00011801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000118018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现场勘察 20个工作日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pdf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结果快递给申请人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828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展开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3. 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查看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港口固定设施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提供拖轮服务的,拖轮的有效船舶证书及停靠泊位的材料。 查看
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查看
经营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固定经营场所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查看
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拖轮的船舶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均可办理;材料提供齐全即时受理; 2、审查: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 3、决定:分管领导或业务处室根据许可条件和审查结果进行决定; 4、办结:窗口即时制证发证送达,可EMS寄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唐金翠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王臣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王臣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唐金翠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签发核准文件。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需要出具委托书。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公地址怎么办理?

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可以变更固定经营设施吗?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客运站、堆场、仓库、储罐、岸电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3

    累计评价

  • 3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