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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作业或活动许可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作业或活动许可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七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二)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三)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8283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事项名称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作业或活动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41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000118041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000118041001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结果快递给申请人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828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安全作业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无关的船舶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安全作业区的范围。 在港区内使用岸线或者进行水上水下施工包括架空施工,还必须附图报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在管辖海域进行调查、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航道养护疏浚除外)、爆破、打捞沉船沉物、拖带、捕捞、养殖、科学试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前款所称建筑,包括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架设桥梁、索道,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航道建设。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七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二)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三)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查看
项目批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根据当地海事港口部门规定需求时提供 查看
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查看
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认证文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根据当地海事港口部门规定需求时提供 查看
保障措施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应急预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责任制度文本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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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均可办理;材料提供齐全即时受理; 2、审查: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 3、决定:分管领导或业务处室根据许可条件和审查结果进行决定; 4、办结:窗口即时制证发证送达,可EMS寄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胡曼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王臣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王臣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胡曼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签发核准文件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公章可否使用电子章?

必须使用原件章。

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代替行不行?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

需要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下活动要求有哪些?

需要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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