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入?
事项名称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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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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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到另一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寄发考籍电子档案的时间为3月1日-10日和9月1日-10日,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受理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但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工作日将考生申请信息提交到我院办理转出。不在以上时间的平台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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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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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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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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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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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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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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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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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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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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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05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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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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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17583000705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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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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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1758300070500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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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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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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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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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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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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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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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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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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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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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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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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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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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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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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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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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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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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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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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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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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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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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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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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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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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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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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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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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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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每年2月22日至2月28日、8月25日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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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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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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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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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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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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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1年内只能办理一次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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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 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一年之内只能办理一次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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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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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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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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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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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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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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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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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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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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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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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十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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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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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转出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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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邓弘琳 | 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规范的予以一次性告知。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汪青梅 | 审查岗 | 对照审查标准严格审查有关申请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汪青梅 | 办结岗 | 在承诺时限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告知结果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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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入? |
我省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入无需确认。我省在每年的3月1日-31日和9月1日-30日从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下载外省转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考生可在每年的下载截止日一周内通过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转入我省档案情况。我省在处理转入数据时,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如若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有一项匹配不上,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到信息错误的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办理转入。 |
哪些情况不能转出? |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得转出。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4)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不予转出。 |
如何知道合格课程跨省转移接收情况? |
接收情况请咨询接收省教育考试机构。转出考生应提前了解接收省的政策以免被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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