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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来源: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实施主体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受理条件
属于属地烟草专卖局的职能、级别、地域管辖范围;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基本编码
340162002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91341700153820595A3340162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91341700153820595A3340162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听证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A-延长审批 延长审批 4个工作日 审批机关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4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评审、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YzM4MzA4MDc%3D)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展开
属于属地烟草专卖局的职能、级别、地域管辖范围;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类事项申请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由属地烟草专卖局提供或者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填报 查看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通过网络或行政服务窗口向受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经当场更正、限期补正后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单送达申请人,反之,决定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单送达申请人。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指派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审查; 3.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4.符合要求,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陆大治 证件管理员 1、认真学习贯彻宣传《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受理(含新办、变更、延续、停歇业、补办、等相关业务)和打印、发放等相关手续; 3、根据岗位分工和职责,切实履行在质量、环境体系中的职责和任务,学习、理解质量、环境体系方针和目标,认真做好记录管理; 4、要熟悉专卖管理系统的运用 5、及时整理归档本辖区行政许可资料; 6、按时填制本辖区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报表;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审查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方园/陆喜/杨吉青/桂林/朱文武/孙小俭/潘健/胡三毛/何宏钱/方峰/李伟/铙海波/叶小虎/闻文/徐斌/张俊/余成君/汪红/万余翔/程磊/杨麟 烟草专卖管理所所长和专卖市管员 1、 负责市场巡查及烟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 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核查和送达工作; 3、负责片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信息的收集及提报;负责新增卷烟经营户实地勘查、GPS定位(设置行政服务大厅的除外); 4、负责处理举报、投诉;负责专卖内管预警实地核查工作; 5、负责开展一般案件调查,简易程序案件处理; 6、负责零售户档案动态管理工作;辖区市场评价、分析工作。
决定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江李元/徐海泉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1、负责在辖区范围内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负责辖区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流通领域的专卖稽查任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3、直接查处或会同所在地方有关部门查处辖区内或涉及辖区外的烟草专卖品重大案件; 4、负责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烟草专卖检查证、烟草专卖标识领取、发放工作; 5、负责专卖管理的信息集成与处置工作; 6、落实市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稽查队伍的管理、建设等工作; 7、做好辖区的市场稽查、市场管理工作,开展集中行动和“端窝点”行动; 8、承办上级和有关执法部门交办、移交的烟草专卖案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宣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负总则,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烟草专卖专营政策措施在辖区内的贯彻执行。 2、学习国家和省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辖区行业内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3、领导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打击烟草制品的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不法行为,净化辖区卷烟市场。 4、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对辖区行业内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卖管理监督,查处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5、负责本辖区烟草行业党、团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做好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安全工作。 6、负责对外协调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抓好政法烟草联席会议制度的贯彻落实。 7、负责对辖区内专卖行政执法管理和卷烟经营所需合理费用开支的支配、所属人员的人事管理以及报市局批准后的收入二次分配工作。 8、完成市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陆霞 证件管理员 1、认真学习贯彻宣传《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打印、发放工作; 3、根据岗位分工和职责,切实履行在质量、环境体系中的职责和任务,学习、理解质量、环境体系方针和目标,认真做好记录管理; 4、要熟悉专卖管理系统的运用 5、及时整理归档本辖区行政许可资料; 6、按时填制本辖区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报表;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申请人拟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

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的需要办理变更申请还是新办申请?

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 (一) 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 (二) 经营主体发生变化; (三) 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中小学周边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小学”具体指那些学校?

“中小学”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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