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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来源: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条件
需要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购房人;需要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房屋产权人.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387590
监督电话
0566-2310251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387590)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基本编码
341017030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3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30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辖区内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辖区内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县级:辖区内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387590)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310251
咨询方式
0566-3387590
年审年检
无。
设定依据
《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第七条第一款: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建设单位自用、出租的物业,其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 第二十二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材料;(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三)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业主名册;(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2日内进行核实,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应当通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展开
需要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购房人;需要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房屋产权人.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购房发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需附损坏照片 查看
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书面确认业主表决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维修合同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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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邮寄或现场任一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窗口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审查:业务科室进行审查办理,审查材料符合条件,做出决定; 办结:审核无误,批准申请,并出具维修合同。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昀峰 贵池区市政物业管理处 初步审核材料,确保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
审查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新民 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科 审核材料,确定是否符合动用维修资金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毛丽君 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科 审核是否符合动用维修资金条件及金额。审核无误,划拨维系资金。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使用维修资金在哪里申报?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要您将申请交给物业公司或街道办事处由他们上报。

漏水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吗?

公共维修资金是用来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的,如电梯,楼面,外墙等。如果是家里自有部分的话,是不可以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的。

什么时候可以用维修资金?

那要看您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交付使用的。只有过了质保期才可以用维修资金。质保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外墙的质保期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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