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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来源: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事项名称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实施主体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受理条件
只受理税务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认定工作规定条件的事项。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7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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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基本编码
000713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04K3000713001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04K3000713001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5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7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二级(原件预审)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922,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关于公布XX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89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365体育: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展开
只受理税务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认定工作规定条件的事项。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由申请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查看
组织章程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查看
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报告内容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 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查看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查看
上一年度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由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查看
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复印正反两面,内容真实完整。 查看
申请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申请单位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查看
上一年度资金活动情况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查看

查看流程图

受理:经市级(含市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市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审查:财政、税务部门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办结:根据科室作出的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0个工作日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李婕 税政法规科 负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
审查 10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夏登俊 所得税科 负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审核。
办结 60个工作日 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国资委) 李婕 税政法规科 联合税务部门对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联合认定。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问:如果我们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哪些收入可以免税呢?

答:获得免税资格认定后减免的是企业所得税,但并不是缴纳的所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下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问:我们以什么方式享受优惠?

答: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问:我们是一家省级的基金会,我想问问我们有资格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吗?

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都可以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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