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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来源: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事项名称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实施主体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签章完整、有效;2.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或单位已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3.已编制项目工作大纲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8,0566-2567922,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8,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基本编码
341025016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167D3341025016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167D3341025016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1.《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将其承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震发防〔2017〕291号)第二条: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地震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工程项目跨2个及以上省辖市的,向省地震局备案。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跨2个及以上省辖市的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备案; 市级:市辖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县级:工程所在县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8,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表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8,0566-2567922,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将其承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震发防〔2017〕291号)第二条: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地震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工程项目跨2个及以上省辖市的,向省地震局备案。
展开
1.材料齐全,签章完整、有效;2.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或单位已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3.已编制项目工作大纲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表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4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申请表需加盖公章,网上办理时上传备案表电子件。 查看
项目合同书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合同内容完整、合法、有效; 查看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工作大纲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工作大纲内容完整、有针对性;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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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 2. 办结: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备案。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赵黎黎 窗口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赵黎黎 窗口 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对技术负责人有什么要求?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技术负责人、主要编写人应当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哪些项目需要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都需要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需具备什么要求?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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