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需要注意什么?
事项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首次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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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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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包含如下证明材料。1.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2.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4.具有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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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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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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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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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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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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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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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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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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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首次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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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6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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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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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70663000116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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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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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70663000116006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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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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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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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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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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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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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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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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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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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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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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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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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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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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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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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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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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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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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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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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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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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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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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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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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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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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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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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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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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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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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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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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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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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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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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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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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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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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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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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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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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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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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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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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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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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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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2011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四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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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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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提供电子件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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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胡惠琼 | 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杨燚航/杨晋东 | 生态科 | 承办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决定岗位。 |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马卫中 | 决定岗 | 局领导作出审批决定。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胡惠琼 | 窗口 | 制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印发不予许可文件,加盖公章。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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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需要注意什么? |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没有限制要求? |
申请企业具有至少3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名。 |
什么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证书? |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以下四种情形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证书: 1.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的; 2.新建处理设施的; 3.改建、扩建原有处理设施的; 4.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过资格证书确定的处理能力20%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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