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事项名称 |
利用跨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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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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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确需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2.公路技术状况满足工程技术条件的;
3.有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组织措施和日常安全维护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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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3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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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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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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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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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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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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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涉路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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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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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利用跨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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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0118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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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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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378W3340118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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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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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378W334011801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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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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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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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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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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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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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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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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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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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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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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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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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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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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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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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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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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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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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级:国省干线公路的审批;
县级:县乡道公路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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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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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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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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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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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国省干线公路的审批;
县级:县乡道公路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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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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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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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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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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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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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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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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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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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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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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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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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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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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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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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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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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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路政管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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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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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结果快递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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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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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3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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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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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第十八条 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就国道、省道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决定外,路政管理许可的权限如下: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二)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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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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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审批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1份 | 查看 | |
技术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
设计图纸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查看 | |
处置应急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
施工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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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李甘源 |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 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王臣 |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 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王臣 |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 决定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唐金翠 |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 签发核准文件。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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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
法人能不能委托办理? |
可以委托,但需要法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涉路施工结束是否需要验收? |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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