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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项名称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实施主体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条件
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或者当事人对下一级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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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基本编码
000723006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
1134180035521230113000723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35521230113000723006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一、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二、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检验 60个工作日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日。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称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人选,报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三十三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异议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和有异议的下一级医学技术鉴定结论的医学技术鉴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分为省、市、县三级鉴定。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结论。 第四十五条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展开
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或者当事人对下一级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按表格内容如实完整填写,盖章处要加盖公章。 查看
医学诊断结果证明书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产前诊断等医学诊断结果证明书真实有效,盖章处要加盖公章。 查看
医学病历资料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按表格内容如实完整填写,盖章处要加盖公章。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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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池州分厅(http://chiz.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在市政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报送材料或在网上上传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到承办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决定:委分管委领导或窗口首席代表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窗口负责对申请办件及时办结处理,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淑娟 受理岗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晛 审查岗 1、查看是否按专家意见,逐条修改项目申请报告,并编制修改说明。 2、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3、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盛斌/陈晛 决定岗位 1、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2、核准文件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是否正确。 3、签发核准文件。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淑娟 办结岗 1、及时送达项目申报单位。 2、出具办结通知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鉴定所需的期限?

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日。

办理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按照相关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并且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请问每年开展几次?

答:不定期开展。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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