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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工伤职工在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配置辅助器具申请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219376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1937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工伤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事项名称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基本编码
00201400701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7018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701801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1937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结论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321937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第十六条: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更换。工伤职工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辅助器具的,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提出确认申请并经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费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四十九条: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经办机构提出配置辅助器具申请,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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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工伤职工在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配置辅助器具申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安徽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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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转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 (二)办结:对符合条件予以办结,并送达《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结论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侯华 工伤保险科 收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侯华 工伤保险科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为什么有些辅助器具配置不能报销?

1.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配置辅助器具的;2.在非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3.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4.违反规定更换辅助器具的。

辅助器具何时可以更换?

辅助器具达到上次选择的使用年限后,可以申请更换。

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是否需要备注具体的器具类别?

需要说明具体配置的器具类别(义肢、义齿、轮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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