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项名称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
实施主体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条件
申请延续的机构应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申请续展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
基本编码
000123021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35521230113000123021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3552123011300012302100005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8个工作日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技术评审专家组进行技术评审。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25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卫生部:……(四)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74项: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展开
申请延续的机构应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申请续展的,不予受理。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见表格 查看
法人资格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 查看
总结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如实总结 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如实填报 查看
放射仪器设备清单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 查看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见表格 查看
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能力对比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见表格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进入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chiz.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市政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3.决定: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淑娟 受理岗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权勇/陈利兵 审查岗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凤英/孙珊珊/蔡叶申 决定岗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经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领取。对不予登记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淑娟 办结岗 首席代表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证件制作与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哪些?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多少年?

4年。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遗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如何补办?

遗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补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沿用原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有效期限不变。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1

    累计评价

  • 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