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来源: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事项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受理条件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258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基本编码
000141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087R300014100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087R3000141005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多点可办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四、行政许可程序1、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属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县级: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理结果窗口领取或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25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
展开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请参照材料样本填写。 查看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请参照材料样本填写。 查看
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可行性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建设资金说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请参照材料样本填报。 查看

查看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办结:根据科室作出的决定意见,在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关于同意……改建(新建)……的批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燕根发 宗教科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办) 燕根发 宗教科 出具办结通知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资料如何编制?

宗教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应由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可以通过会议形式研究决定;或由管理组织负责人安排人员起草书面提议,大部分管理组织人员签署赞成意见,形成相关书面资料。以会议形式决定的需提交相关会议记录;以书面材料形式决定的需提交管理组织成员签名并明确同意的书面建议。

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如何获取?

申请人应先编制可行性报告,附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后,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可以在可行性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也可另行文明确意见。

资料不全怎么办?

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资料。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2

    累计评价

  • 2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