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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来源: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实施主体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受理条件
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第九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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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92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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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目录子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基本编码
001080002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661444119M3001080002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661444119M300108000200004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县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922
年审年检
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进行年审。
设定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使用申请书;(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三)《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四)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实行审验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进行审验,并按规定收取审验费。禁止无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原批准使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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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第九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材料准确无误。 查看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准确无误。 查看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准确无误。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或上安徽政务网池州分厅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批准的,签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工程科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并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4.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出具《办结通知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刘晓迪/王杰 受理岗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王奎 审查岗 在职责权限内行使审查职责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汪志高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刘晓迪/王杰 办结岗 办结并送达结果。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什么情况下可以续办?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到期后,在保持人防工程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续办。

2、满足什么要求可以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验收备案后可以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3、人防工程验收后可以出售吗?

人防工程不可以出售,可以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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