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为什么要随水费征收?
目录清单名称 |
城市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
目录子项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
事项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
基本编码 |
340417001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事项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340417001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34041700100101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
办理形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
||
办理地点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
所属部门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所属区划 |
池州市
|
实施主体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件类型 |
无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辖区内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县级:辖区内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
咨询方式 |
0566-2313651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一百五十七号公布)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1月21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7〕207号印发)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市范围内(设市城市、县城,下同),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业务系统 | 业务系统 | 熟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类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类相关业务知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业务系统 | 业务系统 | 熟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类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类相关业务知识 | 无 |
问题 | 解答 |
---|---|
垃圾处理费为什么要随水费征收? |
实行随水费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征收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公平性,降低收费成本。稳定的收费来源,是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经济基础,是维护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有效运作的前提。由于垃圾处理属于公共事业,投资运作首先体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次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经济效益。对于经营垃圾处理而言,投入远大于产出,因此,合理的收费补贴是企业持续正常运作的保障。由于水费系统较为成熟、稳定,借用这一平台收取垃圾处理费,能提高征收率,防止逃费、避费等不公平现象,降低目前上门收费的成本,并使缴费过程更为便捷。此外,同步代收,还能方便群众,减少敲门收费的“扰民”现象。 |
不按时缴纳或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什么后果? |
按国家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逾期拒不缴纳罚款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是直接交给生活垃圾收运的单位公司? |
不是,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不是一个事项,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事项主管部门管理和征收。 |
满意度: 0% , 评分0分
0次
累计评价
0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