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目录清单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事项名称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5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4005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400501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所属部门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池州市
|
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3211905)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否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证明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6-3211906
|
咨询方式 |
0566-3211905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黄驰 | 受理 | 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业务。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章颖 | 办结 | 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手续? |
根据皖人社秘〔2014〕216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14次
累计评价
14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