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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
实施主体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受理条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丢失、损坏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8698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8698)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
基本编码
342031024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MB1851093N334203102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1851093N3342031024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8698)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869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五十二条: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93“下放后实施机关: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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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补办丢失、损坏的。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补办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查看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运输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文件和运输证明补办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 查看
经办人授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经办人非法人需提供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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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2.办结:材料经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审查人员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出具办结通知书,并通过邮寄或者办理人在窗口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不符合要求不予批准,并发放驳回通知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陈恋 窗口受理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不通过,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王欣 办结 对符合条件的制作相关文件和证件,并发放至申请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什么情况要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通过铁路、航空、道路、水路等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

什么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个人能否携带运输少量麻醉药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因科研或生产特殊需要,单位需派专人携带少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随货携带运输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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