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3552123011/201811-00016 | 组配分类: | 五年规划纲要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公民 / 通知 |
标题: |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贯彻“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池秘〔2018〕196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30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废止日期: | 2030-12-31 |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关于贯彻“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皖发〔2017〕16号)要求,推动健康池州建设,全面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从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将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
1.健康水平大幅提升。人民健康素质明显增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到2030年,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以上。
2.健康责任明显增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人人参与的健康共同责任体基本建立,健康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
3.健康危害有效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有力,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4.健康服务优化便捷。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效融合,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与快捷。
5.健康产业显著壮大。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6.健康制度更加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健康池州建设主要指标体系 |
||||
领域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健康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3 |
78.0 |
>79.0 |
婴儿死亡率(‰) |
﹤7.0 |
﹤6.0 |
﹤5.0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0 |
﹤7.5 |
﹤6.0 |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8.0 |
﹤15.0 |
﹤12.0 |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6 |
91.4 |
92.2 |
|
健康生活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 |
25 |
30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3.5 |
38 |
41 |
|
健康服务与保障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比2015年降低10% |
比2015年降低15% |
比2015年降低25%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32 |
2.7 |
3.0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左右 |
26.5左右 |
25左右 |
|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 |
85 |
95 |
100 |
|
健康环境 |
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0 |
>85 |
>90 |
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74.5 |
>77 |
>80 |
|
健康产业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
200 |
500 |
800 |
(三)基本战略
1.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立足大健康,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政策融合发展战略。按照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的理念,将健康融入各行各业,促进跨部门跨领域政策的有机融合,形成推动健康池州建设政策合力。
3.产业带动发展战略。以“大健康、新医疗”为主要抓手,树立大健康理念,创新大健康思维,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新业态,重点打造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体育、食品等产业跨界发展,培育壮大健康产业集群,打造更多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四)实施步骤
1.全面推进阶段(2016—2020年)。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格局初步形成,完善的全民健康制度基本建立,健康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2.深化加速阶段(2021—2025年)。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建设进程快速推进,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3.重点攻坚阶段(2026—2030年)。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难点健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拓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推广健康生活适宜技术和用品。鼓励引导市内广播电视、报刊开设健康频道或健康类节目及专栏,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的健康行为和价值取向。到203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所有县区。(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直工委、市妇联负责,排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和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实现全覆盖。(市教体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积极引导合理膳食。积极推进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倡导健康饮食文化,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探索建立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并存问题。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3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大力开展控烟限酒。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综合运用价格、法律、宣传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单位。到2020年,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比2015年下降3个百分点。到2030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开展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5.切实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心理辅导咨询治疗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综治办、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负责)
6.严控影响健康行为。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加强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相关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强化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对成瘾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缩短滥用时间,防止复吸。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会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妇联负责)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与健康保健、疾病防治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强身健体、慢性病防治、病后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市教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负责)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丰富群众健身休闲娱乐活动,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健身瑜伽、健身健美、体育舞蹈、轮滑、极限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棋类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1%,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提高到92.2%以上。(市教体局、市残联负责)
3.推动体育健身与医疗融合发展。按照国家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创新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展民众体质测试及运动风险评估。加快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鼓励更多人群参与科学健身。(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
1.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控制。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到2030年,把我市农村建成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2019年前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力争2025年前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2.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池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到2030年,建成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1-2个省级健康村镇示范村镇。(市卫生计生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产业园区、新城、新区等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巩固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完善分流域、分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土壤环境治理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负责)
4.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以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5.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6.深化药品与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规范医药电子商务。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加强与医保等政策衔接。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完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深入推进医药带量采购。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7.巩固完善基本药物政策。公立医院全面配备、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制定、实施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激励政策。推进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合理用药的监控管理,完善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制度,动态调整监控目录,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第三方处方点评、不合理用药处方医生公示和约谈制度,逐步实现由机构监管延伸至人员监管。(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从源头到食品消费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依据国家药品标准,推进医疗器材、中药研发和生产升级,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质监局、池州海关分别负责)
9.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伤害。加快构建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线,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到203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25%。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健全口岸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控制机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管理,强化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规范化建设,健全对购买和携带人员、单位的问责追究体系,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市安全监管局、池州海关分别负责)
10.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立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显著降低。(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管理,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继续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到2030年,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20/10万以下。继续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所有流行县、乡镇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源头防控。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体局负责)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优化防控策略,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市卫生计生委、市教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逐步调整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保障二类疫苗供应,确保接种安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5.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鼓励按政策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相结合的网络,强化乡级卫生计生办服务能力,加强村级卫生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巩固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动计划生育监测点建设。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到203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水平
1.促进重点人群健身运动。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促进校园足球等多种运动项目健康发展,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增加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改革体育管理体制,完善体育竞赛体系,加快职业联赛与业余竞赛协调发展,提升运动员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运动员保障与社会保障体系、再就业体系相衔接。(市教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健康儿童计划、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
3.促进老年人健康。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疾病康复领域优势。引导家庭医生优先同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老年常见病、口腔疾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借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经验,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使老年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维护残疾人健康。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5.关爱贫困人口健康。着力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健全完善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门诊补充保障等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实行年度限额封顶。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促进,有效控制和减少贫困人口多发病、慢性病的发生、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保障贫困人口享受便捷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对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加大贫困地区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力度。探索建立脱贫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健康保障长效机制,防范“因病返贫”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残联负责)
(六)补齐基层健康服务短板
1.建立基层卫生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健康服务体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建基层卫生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到2030年,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中医馆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3.加强基层健康人才培养。建立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收入分配向基层人员倾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基层人才培养倾斜,加大薄弱地区扶持力度。健全以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和应用为重点、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中医、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七)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省级专科专病。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残联负责)
2.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中药365体育:行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运用,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负责)
3.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四名”工程,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确切、医风高尚、社会认可、能够代表池州中医药水平和形象的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制定传统知识保护名录。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药方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不断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推广项目,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完善中医药科普知识与文化传播体系。支持中医机构根据安全有效的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的经验方自制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鼓励将特色中药制剂筛选开发成中药新药。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其动态监测。青阳县要依托乔木中药小镇建设和“十大皖药”之一九华黄精特色,建设5-8个中药种植园,形成一批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保健品开发与研究、旅游、养生产业为一体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协负责)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分区域统筹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加快推进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建设,满足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
2.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格局,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通过政策扶持等多种措施,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更多地在基层就诊。完善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
(九)加快健康产业发展
1.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围绕打造365体育:健康养生首选地,构建365体育:生态养生中心、禅修养生中心、户外健体中心、健康食品中心、医疗康复中心的目标,推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建设一批健康产业基地、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探索一批试点示范经验、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到2020年,“首选地、五中心”初具雏形,建成50个带动作用强的健康产业项目,打造10个特色健康小镇、产业基地(园区)、旗舰型企业,“365体育:健康养生之都”品牌叫响全国,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域。(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教体局、市农委负责)
2.发展“大健康、新医疗”服务业。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到2020年,按照本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4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健康服务云平台等第三方服务外包。发展健康文化,促进健康咨询、健康干预等服务。支持信息技术在智慧医疗、精准医疗、便携就医和健康惠民等方面探索创新。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护理等机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广远程健康监测等。(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信息办负责)
3.推进健康服务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池州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发挥国家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推动医疗服务、健康服务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兜住底线、促进公平,维护居民基本健康权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健康产业集群化发展、链条式拓展、结构性升级,丰富健康产品种类、提升健康产品档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化健康产品供给渠道,积极引导公众转变健康消费理念,使以病人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推动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康复养老等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鼓励体育赛事、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行业联动。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发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围绕池州“健康之都”建设,紧贴池州山水人文资源,构建水陆空立体化的赛事活动体系,打造植根本土、面向国际,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四季品牌”。市级重点打造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赛、池州国际马拉松、池州国际健身瑜伽节、365体育:池州“千年古道”越野赛、“千载诗人地·绿色池州行”市民徒步大会等品牌赛事,不断提升赛事品质,丰富活动内容,厚植发展潜力,培育项目文化。各地要充分发挥山水人文优势,积极创新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努力形成“一县(区)一品或多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格局。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全民健身服务业比重占体育产业比重达到30%。(市教体局负责)
(十)完善健康保障机制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在健康领域的沟通协作。制定健康影响评估指南,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公共政策实施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鼓励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2.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完善健康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创新健康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员评价标准。(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负责)
3.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完备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机制。到203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人人拥有社会保障和居民健康的集成卡,远程医疗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应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市财政局负责)
4.加强健康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教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5.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贯彻落实财税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市税务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健康池州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成立健康池州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池州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积极承担健康池州建设中的职责。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足球比分网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环保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三)强化规划衔接。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建立和完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对接“健康365体育:2030”规划纲要、卫生与健康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保持与省级规划无缝衔接,做好健康池州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四)实施追踪监测。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各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及其进度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落实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调度督导,适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发现各地各部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总结和推广。
(五)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进健康365体育: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意义,宣传健康池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加强典型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健康365体育:、健康池州建设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投身健康365体育:、健康池州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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