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0140/201612-00182 | 组配分类: | 五年规划纲要 |
发布机构: | 市足球比分网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标题: | 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6-12-22 | 发布日期: | 2016-12-22 |
废止日期: |
目 录
一、总体思路.................................... 1
(一)发展基础................................ 1
(二)面临形势................................ 3
(三)指导思想................................ 4
(四)基本原则................................ 5
(五)主要目标................................ 6
二、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8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8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1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6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21
三、推动信用建设创新示范....................... 23
(一)开展区域信用建设综合示范............... 23
(二)推进旅游行业信用建设示范............... 23
(三)推进环保领域信用建设示范............... 24
(四)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4
(五)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5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 26
(一)发展信用服务机构....................... 26
(二)培育扩大信用服务需求................... 27
(三)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27
五、实施重点工程............................... 28
(一)诚信文化建设工程....................... 28
(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30
(三)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程................... 34
(四)信用建设交流合作工程................... 37
六、保障措施................................... 38
(一)加强组织领导........................... 38
(二)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 39
(三)保护信用信息安全....................... 39
(四)建立信用监管机制....................... 40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0
(六)落实建设资金........................... 41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
信用制度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我市先后制定了《池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工作方案(暂行)》、《池州市人
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初见成效。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搭建完成,形成“一网一库一平台”的基础框架,纳入46个部门的信用数据,实现网站和平台的系统管理、权限管理等基础管理功能。全面启动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项上报量排名均居全省4位,仅次于合肥、芜湖等地。全面加强诚信池州建设,“信用池州”网站已上线运行,从“信用动态”,“政策法规”,“诚信公示”,“诚信文化”,“曝光台”,“红黑榜”六个方面对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发挥作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信用红黑榜”信息报送的通知》、《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惩戒典型案例材料公示报送机制的通知》、《关于报送“信用红黑榜”信息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材料的通知》,及时报送相关案例材料。依托金税三期信用管理系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自动采集纳税人信用信息,从多方面加大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同时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实施严格监管。开展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建立建筑市场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加大舆论宣传,持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信用文化宣传与教育有序推进。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广覆盖扎实推进“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开展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评级市场发展”为主题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周活动。举办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培训班。举办“诚信与法治”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了九华山风景区“明码标价、诚信菜单”活动。积极推进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和公示,8户用人单位被认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百城万店诚信建设”示范店、公示35家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企业拟评定等级名单、9家企业获得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开展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并将名单进行公示。
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应用有待进一步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重点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信用服务市场尚不发达。
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是政策机遇多重叠加、集中释放的黄金阶段,也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社会治理任务加重的凸显阶段,是建设美好池州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投资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城市软实力和硬实力,是扎实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开放发展,积淀城市文化,打造加速崛起的旅游经济强区、充满活力的文化名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
我市正面临长三角地区信用建设合作联动的新格局,信用长三角建设加快发展的黄金期,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在信用制度规范、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产品应用和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信用合作示范创建、信用联动奖惩、信用信息共享等多领域积极开展合作,未来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合作发展的水平。我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快构建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信用合作联动新格局的客观要求。
我市正处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期,必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必须加快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上下联动,共建共享。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市、县、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政府先行,社会共建。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
依法推进,加快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统一部署,推进信用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息主体权益。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重点做好市县两级信用平台建设,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塑造氛围,着力实施。针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系统性和复杂性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信用文化,围绕重点领域,做好创新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到2017年,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扎实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初具规模,信用产品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项中得到广泛应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社会成员守信意识不断提高。
到2020年,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信用池州”建设跃上新台阶。
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信息平台运行良好,共享机制初步形成。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运行良好,并逐步覆盖到所有县(区)。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交换系统,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数据覆盖全市所辖县(区),覆盖全市市级政府部门的数量不少于30个。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信用信息有效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等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各级政府部门率先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记录和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逐步在相关政务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环节。大力推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信用交流合作加强,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创建,在全市旅游市场形成区域旅游领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市直部门100%纳入联合激励和惩戒体系,覆盖范围由传统领域向保险、交通、教育、创业等新兴领域拓展,实现联合激励和惩戒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
——诚信教育持续开展,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公务员入职和继续教育必须接受诚信教育学习,经过考核合格方可继续履职;公务员诚信档案覆盖率100%。诚信教育在全市学校范围全覆盖,社区诚信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更加优化,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逐步推进足球比分网。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足球比分网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足球比分网制度。建立‘3+2’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审批,有序开放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决策和行为的透明度。运用大数据,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扎实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深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开。
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加快落实《池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工作方案(暂行)》和《池州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池州市足球比分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托各地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在各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及时、全面向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市足球比分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数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并在“信用池州”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
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切实履约和兑现各级政府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合同。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强化政府支出预算约束,提高透明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强化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率先示范信用建设和应用。各级政府部门要率先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记录和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逐步在相关政务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环节,带头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资金安排、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评优评先和管理监督等领域大力推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支持三县因地制宜统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力量,统筹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政府信息资源。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严格考核考评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实施公务员职业信用全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专栏一 池州市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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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
严格依法行政 |
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
市编办,各县、区人 |
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
出台相关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
市足球比分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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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 |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
市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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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双公示”工作 |
加强各部门“双公示”工作,向市发展改革委部门报送“双公示”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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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评估 |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在“信用安徽”网站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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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电子政务平台 |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等。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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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
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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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分网考核监督 |
把足球比分网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范围,加大分值权重。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足球比分网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开展季度网上测评。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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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平台的使用培训 |
对各部门就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的使用、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进行培训,保障平台的有效运行。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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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教育 |
开展入职公务员入职诚信教育和在职诚信教育活动,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
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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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档案 |
将违规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违规因私出境、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商业违约行为、申报不实等内容计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
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依托《池州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食品、药品及农产品加工、白酒饮料等企业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强信息采集、告知、交换、公布和移出,严格限制或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生产活动。依托安徽企业质量信用平台,探索建立池州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工商登记、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及处罚案件等企业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强化商贸行业监管和监测,加强对成品油市场、酒类流通、二手车交易等行业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合作社发展。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等行为,有效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支持金融机构联合税务部门开展银税互动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税融通”业务,适当扩大对“税融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快推动“银税互动”工作,加大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力度,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税务部门直接对接。积极推动“税源贷”和“税融通”,对一些特殊行业和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服务好中小微企业和组织。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覆盖面,对失信纳税人按照国家《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惩戒措施进行联合惩戒,并将信息合法公示。
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经营者提高价格诚信意识。建立全市价格诚信数据库,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全面覆盖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市场主体,实现与省级平台互通互联。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展信用信息分类和采集,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研究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公开结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进行违法违规档案记录。制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依据《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池州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信用记录使用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通过“信用池州”网站和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建立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评价标准体系,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全面的梳理细化调整,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主体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严格审查专家库的评标专家,依法惩处不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或不负责任的评标专家。鼓励招标人或监管机构将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交通运输和水利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和水利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交通运输企业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告,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作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信用评价、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依托池州市统计信息公示平台,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通过365体育: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将统计信用记录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教育和承诺活动。
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加强公证仲裁类、律师类、会计类、担保类、鉴证类、检验检测类、评估类、认证类、代理类、经纪类、人力资源服务类、咨询类、交易类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大“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建立诚信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诚信示范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将企业诚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实行诚信示范企业信息报送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客户诚信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岗位。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铁路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的企业信用建设。
专栏二 池州市商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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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
推进重点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
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领域为重点,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监管。 |
各有关部门 |
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 |
信用等级评级。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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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承诺活动 |
开展奖惩活动,支持诚信较好企业。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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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
实行奖惩机制。 |
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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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用信用标 |
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纳入信用标。 |
市公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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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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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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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
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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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 |
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考核情况。将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的重要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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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违法失信企业 |
出台并落实池州市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市工商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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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联合各相关部门签署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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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统计失信企业 |
依法认定失信企业,并于20个工作日内公示失信企业信息。 |
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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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阳光工程 |
开展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
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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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企业信用评价 |
开展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 |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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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企业信息数据库 |
建设建筑市场企业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采集,对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
市住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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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
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
市环保局 |
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依托“三好一满意”活动,积极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树立全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卫生计生系统全覆盖。制定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护人员医德综合考核评价,大力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诚信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评价考核制度,对失信的诚信民营医院撤销资格,并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养老、救灾、慈善、社会保险等领域诚信制度,规范参保缴费行为,打击各类主体骗保、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建立住房保障申请、审核、退出等环节诚信制度,将骗租、骗购保障房或者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
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定期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把劳动用工行为纳入企业信息公示范围。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实行分级动态监管,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行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用人单位“三级”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并把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级与银行征信系统挂钩。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易欠薪的行业,建立违法企业和法人“黑名单”网络曝光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教育、科研和体育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职业体育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探索将信用管理课程引入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强教师、科研人员和职业体育从业者的诚信教育,为诚信行业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挥教师诚信执教、诚信科研、为人师表的影响作用。针对纳入行政处罚的教育和体育事项进行教育和整改。
文化、广播和新闻领域诚信建设。在池州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栏目,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同步推送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整合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新闻机构及采编人员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档案,探索制定信用考核标准。建立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针对虚假报道、夸大报道的新闻单位及个人计入“黑榜单”,逐步建立完善的行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建立新闻媒体的可信度评价体系和新闻工作者的个人信誉制度评价体系。
旅游领域信用建设。推行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旅游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逐步建立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星级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大信用等级较高主体的表扬和宣传。依据《安徽省旅游经营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旅游经营行为开展采集失信信息、认定失信行为和实施失信惩戒工作。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对环保失信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关联人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制度。完善环评文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考核分类监管。强化对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和监管,开展节能服务公司评价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自然人诚信建设。建立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全市范围内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逐步建立以居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信用记录领域,提高个人信用记录使用率。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建立个人文明交通信用档案。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诚信建设。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进行公开曝光。加快推进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广大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组织有关单位走进学校、企业和社区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专栏三 池州市社会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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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
推进社会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以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和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互联网应用服务等领域和社会组织、自然人信用建设为重点,突出诚信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诚相待、以信为本、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
各相关部门 |
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
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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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从业人员教育 |
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在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从业人员中开展诚信、法律法规、警示教育。 |
市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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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诚信旅游主体 |
评选诚信旅行社、诚信饭店、诚信导游等,并进行表扬和公示。 |
市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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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旅游安全事故 |
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总结,并将安全事故信息进行通报。 |
市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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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的宣传工作 |
利用主要媒体和相关标语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的宣传工作。 |
市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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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
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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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市人社局 |
法院公信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阳关审判”,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完善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库,制定被执行人“红黑榜”制度,加强“红黑榜”信息的报送,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检察公信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阳光检务”,建立健全专项检查、案件评查、检务督察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完善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档案查询机制,落实检察开放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等制度。
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不断拓宽警务公开范围,重点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内容推进警务公开,重点解决警务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加快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以市公安网站为核心,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实现公安内外网数据的便利交换,对部分审批项目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健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档案,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健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职业道德和诚信执业建设长效机制。
专栏四 池州市司法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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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
“阳光司法”工程 |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戒毒执法公开,全面推行。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
出台相关制度,推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执业,建立诚信承诺和宣誓制度。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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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出台具体制度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司法工作内外部监督机制,夯实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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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内外部监督机制 |
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政协委员监督,每个月邀请人大及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每个季度就本法院工作公开。 |
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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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
开展3.15活动。 |
市工商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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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整治 |
打击虚假宣传及诈骗。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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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公开和警示教育 |
公开案件和警示教育活动。 |
市公检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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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违法活动 |
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和警示教育。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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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信息报送 |
加强“红黑榜”信息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报送、“双公示”报送。 |
市司法局 |
开展区域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依法向社会有序开放。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率先示范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公开违法违规等典型失信行为,加大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支持试点区域运用信用管理方法,在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旅游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依托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组成联合执法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负责池州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形成对行、游、住、食、购、娱六个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争取率先通过验收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积极发挥社会督查作用,在景区景点、购物、餐饮、娱乐、酒店等旅游消费场所设置监督员,开展全方面的社会监督检查,对旅游活动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监督和全程监督,使旅游者的消费权益获得保障,创建“诚信旅游城市”。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进行信用评级划分,针对信用等级不合格的企业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政策福利,营造诚信旅游市场氛围。规范导游的诚信行为。
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对于重大污染事故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设定门槛。强化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和监管,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针对池州地区,重点做到“污水、排水、供水、节水”四水共治项目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项目审批、融资信贷中的应用。
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以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主体为重点对象,加快信息采集和共享,在深化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户、农村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有效整合县域信用资源,推动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到2018年实现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覆盖”。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经营主体,在授信额度、利率、项目资金安排、补贴补助、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建立农户信用档案。运用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结果,积极拓展农户贷款业务,扩大惠农卡发行和授信覆盖面,推广现代支付结算方式。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立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信息系统,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及成果运用机制。在信用户、村、乡(镇)、文明村镇和金融生态环境创建,以及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创新管理方式方法。
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多种方式归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相关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加快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实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奖惩机制,促进小微企业诚信经营。深入推进外部信用评级,并将信用评级和小微企业培育有机结合,对通过评级、信用等级高、发展潜力大的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扶持政策,整合各部门资源,开设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建立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技术支撑、出口扶持与企业服务一体化综合培育机制。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经济部门与小微企业一对一、多对一的精准培育,打造一批“池州小微”。
专栏五 池州市信用建设创新示范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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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信用建设创新示范 |
信用建设综合示范 |
选定两个县(区)开展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并制定试点方案,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典型失信行为公开等方面,启动综合性试点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 |
在旅游领域、环保领域,开展行业性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建设,制定试点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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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试点 |
在旅行社、餐饮业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内容。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政府通过公开信用信息、购买信用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在池州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在本地开设分支机构。
按照省有关文件,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支持和优化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行业在本市开展工作。政府通过制度性安排和政策引导,在政务领域应用信用信息与信用产品,并适度补贴相关信用评价评级业务,减轻信用报告使用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证券发行、信贷担保等业务领域主动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运用信用评级扩大信用交易。鼓励扩大信用消费。支持开发创新信用服务产品,拓展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
加快制定出台池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信用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信用管理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经营所需的基本设施、信用标准、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准入和备案条件。按期对信用服务机构工作进行考评,内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信用管理师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等。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服务分类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惩戒不符合规定的信用服务机构,实施市场退出机制。
专栏六 池州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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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 |
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制定优惠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发展龙头企业 |
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创立品牌,发展成为龙头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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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 |
支持1-2家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和保存在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建立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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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信用服务需求 |
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广泛应用和开发创新,大力发展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大数据服务等多种业态。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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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 |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服务分类监管,出台具体监管制度。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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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 |
发展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
弘扬诚信文化。以党委或政府(部门)名义在全市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或专题公益活动。定期举办“池州好人”、“感动池州”系列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诚信企业,树立各类诚信典型。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作用,在报纸刊登专栏,通过“信用池州”网站等媒介长期深入开展信用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机,开展诚信宣传。
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围绕“诚信池州”建设,制作信用公益广告、宣传片、广告牌和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诚信的浓厚氛围。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开展诚信专项活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加强诚信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充纳入信教育内容,组织专题研讨、开展信用培训,使诚实守信的精神渗透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环节。组织诚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传播信用理念、提高信用主体信用意识。围绕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等,开展必要的诚信教育培训。
专栏七 池州市诚信文化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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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弘扬诚信文化 |
诚信文化宣传 |
开展诚信征文、大学生诚信承诺等诚信宣传系列活动。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池州好人评比 |
好人好事及典型实际宣传。 |
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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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人馆 |
大力宣传安徽好人、池州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办好安徽好人馆,树立各类诚信典型。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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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部门倡议书 |
围绕本部门生产、经营及服务性质及要求,发布诚信建设倡议书。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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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文化大讨论 |
围绕本部门生产、经营及服务性质及要求,开展诚信文化专题讨论。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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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单位评比 |
结合部门实际,有选择性开展文明村镇评比、文明单位评比、诚信经营示范点评比、人民满意窗口评比。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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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
出台具体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律师、会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职业操守。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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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教育 |
出台具体制度,推动企业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信用培训制度,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失信行为,促进企业职工诚实守则。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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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纳入各层次教育 |
构建诚信教育体系,把诚信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2017年底前选择1-2个教育层次实施,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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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系统培训 |
围绕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等,开展必要的政策培训。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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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专题活动 |
组织“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宣传周(月)”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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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专项治理活动 |
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曝光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行为,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
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 |
深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加快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全市统一代码数据库。根据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一期“一网一库一平台”的基础框架建设基础,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以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逐步纳入工商、税务、价格、物流、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水利建设、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和科研等领域信用信息,增加数据来源渠道,扩大数据范围,实现市直部门、区县部门的全覆盖,丰富数据库,建立信用体系模型,在平台和网站上实现信用查询、异议申请和处理、投诉举报、信用评分评级以及联合惩戒等功能。
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安徽省信用信息统一的数据标准,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省级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增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确定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和范围,明确目录数据格式、采集周期及方式,确保与全市信用信息目录在技术标准上紧密衔接。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发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市县(区)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互补交换,积极与编办沟通归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
支持征信系统建设。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推动其建设征信系统,监督其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范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引导、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整合信用信息,促进征信产业发展,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征信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征信服务需求。建立完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权益类及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金融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公开。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信用中心人员与各级部门数据管理员、审核员之间的联络沟通和工作对接机制,明确职责,形成信息归集和质量管理的稳定队伍。以问题导向强化沟通协调,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的常态化、连续化和高效化。各级、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企业信息和其他社会管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加快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领域的共享。
专栏八 池州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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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深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
深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
制定印发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初步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
建设行业、企业、非企业法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市信息办,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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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 |
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
明确信用信息范围和内容,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中间活动信息等),确保信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信用平台交换共享 |
依法推进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信用信息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与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归集有关数据及报送数据,实现数据互换及共享,2017年底前完成20个部门信用信息入库 。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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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公示 |
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司法信息、企业信息和其他社会管理信息。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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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
“一站式”查询服务 |
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综合归集作用,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通“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依法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
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性资金安排、就业服务、评优评先等行政与社会管理事项中,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和科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中介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政府部门带头示范,充分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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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社会信用信息 |
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依法使用社会力量提供的信用产品、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创新服务和监管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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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
数据更新 |
及时向省信用平台更新数据,并实时自动更新,使更新数据目录数达到要求。 |
市信息办 |
数据区域全覆盖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数据覆盖全市所辖县数量和全市市级政府部门数量。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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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全覆盖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数据中涵盖的信息类别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荣誉信息、不良信息等。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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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大部覆盖 |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占市本年度权责清单中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权力事项数的比例达到90%。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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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数据质量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信用数据中包含关键信息的数量比例达到80%,并严格按照目录和格式等标准规范报送数据。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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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用365体育:”和“信用安徽”网站对接 |
按照要求与“信用365体育:”和“信用安徽”网站对接,向“信用安徽”网站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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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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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
完成所有存量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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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异议数据 |
减少产生异议数据或按规定及时处理省信用平台反馈的异议数据。 |
市信息办 |
对守信主体实行褒扬和激励。将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信用365体育:”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表彰诚信会员,讲好行业“诚信故事”。
对失信主体实施约束和惩戒。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建立联合奖惩协同机制。制定出台池州市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以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人社局、环保局、旅委、农委、公管局、商务局为重点,出台各自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根据红黑名单制度确定的领域,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换红黑名单信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案例的报送工作。
专栏九 池州市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程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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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诚信红黑榜 |
出台具体政策、办法、实施方案等,设立旅游红黑榜、交通红黑榜、师德红黑榜、培训机构红黑榜、商业服务机构红黑榜、产品质量红黑榜、招投标领域红黑榜、公职人员红黑榜等。 |
各相关部门 |
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 |
将各类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表彰信息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开展相关诚信信息录入工作。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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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惩戒 |
制定池州市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性、司法性、社会性等约束和惩戒手段,对失信社会主体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 |
市发展改革委 |
积极参与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创建。探索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参与跨地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以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参与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合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联合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以旅游行业为重点,将旅游业信息纳入长三角旅游信用服务平台,落实长三角区域旅游信用联动奖惩方案,签署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
推动跨行业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支持食品药品、税务、环保、水利、社保、交通、旅游、工商、质监、公安、司法等行业和部门开展合作,促进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利用,支持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与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交换合作,推进信用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做好学习和借鉴工作。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对标工作,发现弱点和问题。在信用建设重点环节,如组织体系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信息成果应用、部门和行业信用建设以及市县信用建设方面,积极与发达地区、先行地区如合肥、芜湖、安庆、淮北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开展学习和交流。
专栏十 池州市信用建设交流合作工程重点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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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推进信用建设交流合作 |
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 |
在信用信息征集、产品应用、联动奖惩、制度保障、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领域,与沪、苏、浙加强交流与合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区域信用领域专项合作 |
加强与兄弟市、特定地区的信用合作,推进跨市区公共信用信息互查、诚信企业互认、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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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 |
支持皖江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池州经济圈、皖北地区、皖西革命老区,以及市内各市之间的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 |
各县(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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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业信用合作 |
在食品药品、税务、环保、水利、社保、交通、工商、质监、公安、司法等行业和部门加强合作,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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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学习会 |
推进建立长江经济带、中原经济区区域信用交流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先行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案例和经验,并总结形成报告。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挥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工作座谈会等,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专门机构,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推动本辖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综治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比重和分值。表扬或表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问责或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对实施方案的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实施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完善实施方案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
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加快部门信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使信用信息记录、征集、交换、共享、发布、查询、应用,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章可依。出台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等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重点领域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及安徽省信用信息标准,加快制定信用基础类、信用管理类、信用信息类、信用服务类等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构建池州市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推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
完善信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实施事中信用分类监管,扩大信用审查、信用报告制度实施范围,结合信用主体不同信用状况进行分类监管。实施事后联合奖惩,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多部门、跨地区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重点监管失信市场主体和失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积极推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监测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依托市内高校和社会机构,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人员、信用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引进信用管理高级人才,建立信用管理专家库,支持开展学术交流和专题研究,提供智力支撑。
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时限要求
附件: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时限要求
重点任务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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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
严格依法行政 |
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
市编办,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
出台相关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
市足球比分网办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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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 |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
市法制办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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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双公示”工作 |
加强各部门“双公示”工作,向市发展改革委部门报送“双公示”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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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评估 |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在“信用安徽”网站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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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电子政务平台 |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等。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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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
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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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分网考核监督 |
把足球比分网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范围,加大分值权重。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足球比分网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开展季度网上测评。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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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平台的使用培训 |
对各部门就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的使用、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进行培训,保障平台的有效运行。 |
市信息办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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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教育 |
开展入职公务员入职诚信教育和在职诚信教育活动,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
市人社局、市组织部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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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档案 |
将违规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违规因私出境、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商业违约行为、申报不实等内容计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
市人社局、市组织部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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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
推进重点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
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领域为重点,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监管。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 |
信用等级评级。 |
市食药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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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承诺活动 |
开展奖惩活动,支持诚信较好企业。 |
市食药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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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
实行奖惩机制。 |
市食药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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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用信用标 |
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纳入信用标。 |
市公管局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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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
市安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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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 |
市安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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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
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
市安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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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 |
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考核情况。将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的重要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市安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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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违法失信企业 |
出台并落实池州市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市工商质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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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联合各相关部门签署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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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统计失信企业 |
依法认定失信企业,并于20个工作日内公示失信企业信息。 |
市统计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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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阳光工程 |
开展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
市水务局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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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企业信用评价 |
开展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 |
市交通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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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企业信息数据库 |
建设建筑市场企业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采集,对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
市住建委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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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
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
市环保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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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
推进社会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以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和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互联网应用服务等领域和社会组织、自然人信用建设为重点,突出诚信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诚相待、以信为本、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
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 |
各相关部门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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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从业人员教育 |
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在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从业人员中开展诚信、法律法规、警示教育。 |
市旅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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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诚信旅游主体 |
评选诚信旅行社、诚信饭店、诚信导游等,并进行表扬和公示。 |
市旅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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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旅游安全事故 |
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总结,并将安全事故信息进行通报。 |
市旅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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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的宣传工作 |
利用主要媒体和相关标语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的宣传工作。 |
市旅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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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
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 |
市人社局 |
2017 |
|
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市人社局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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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
“阳光司法”工程 |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戒毒执法公开,全面推行。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
出台相关制度,推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执业,建立诚信承诺和宣誓制度。 |
市司法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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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出台具体制度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司法工作内外部监督机制,夯实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2018 |
|
司法工作内外部监督机制 |
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政协委员监督,每个月邀请人大及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每个季度就本法院工作公开。 |
市法院 |
2017 |
|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
开展3.15活动。 |
市工商质监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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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整治 |
打击虚假宣传及诈骗。 |
市公安局 |
2017 |
|
重大案件公开和警示教育 |
公开案件和警示教育活动。 |
市公检法部门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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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违法活动 |
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和警示教育。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金融办 |
2017 |
|
加强司法信息报送 |
加强“红黑榜”信息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报送、“双公示”报送。 |
市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
信用建设创新示范 |
信用建设综合示范 |
选定两个县(区)开展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并制定试点方案,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典型失信行为公开等方面,启动综合性试点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2017 |
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 |
在旅游领域、环保领域,开展行业性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建设,制定试点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2017 |
|
小微企业试点 |
在旅行社、餐饮业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内容。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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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 |
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制定优惠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2017 |
发展龙头企业 |
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创立品牌,发展成为龙头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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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 |
支持1-2家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和保存在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建立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
扩大信用服务需求 |
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广泛应用和开发创新,大力发展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大数据服务等多种业态。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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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 |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服务分类监管,出台具体监管制度。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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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 |
发展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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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诚信文化 |
诚信文化宣传 |
开展诚信征文、大学生诚信承诺等诚信宣传系列活动。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2017 |
池州好人评比 |
好人好事及典型实际宣传。 |
市委宣传部 |
2017 |
|
办好人馆 |
大力宣传安徽好人、池州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办好安徽好人馆,树立各类诚信典型。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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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部门倡议书 |
围绕本部门生产、经营及服务性质及要求,发布诚信建设倡议书。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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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文化大讨论 |
围绕本部门生产、经营及服务性质及要求,开展诚信文化专题讨论。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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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单位评比 |
结合部门实际,有选择性开展文明村镇评比、文明单位评比、诚信经营示范点评比、人民满意窗口评比。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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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
出台具体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律师、会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职业操守。 |
各相关部门 |
2017 |
|
企业诚信教育 |
出台具体制度,推动企业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信用培训制度,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失信行为,促进企业职工诚实守则。 |
各相关部门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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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纳入各层次教育 |
构建诚信教育体系,把诚信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2017年底前选择1-2个教育层次实施,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 |
市教育局 |
201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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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系统培训 |
围绕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等,开展必要的政策培训。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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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专题活动 |
组织“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宣传周(月)”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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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专项治理活动 |
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曝光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行为,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
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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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
深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
制定印发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初步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2017 |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
建设行业、企业、非企业法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市信息办,市发展改革委 |
2017-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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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 |
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
明确信用信息范围和内容,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中间活动信息等),确保信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2017-2020 |
信用平台交换共享 |
依法推进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信用信息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与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归集有关数据及报送数据,实现数据互换及共享,2017年底前完成20个部门信用信息入库 。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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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公示 |
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司法信息、企业信息和其他社会管理信息。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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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
“一站式”查询服务 |
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综合归集作用,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通“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依法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2017 |
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
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性资金安排、就业服务、评优评先等行政与社会管理事项中,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和科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中介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政府部门带头示范,充分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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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社会信用信息 |
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依法使用社会力量提供的信用产品、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创新服务和监管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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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
数据更新 |
及时向省信用平台更新数据,并实时自动更新,使更新数据目录数达到要求。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数据区域全覆盖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数据覆盖全市所辖县数量和全市市级政府部门数量。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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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全覆盖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数据中涵盖的信息类别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荣誉信息、不良信息等。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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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大部覆盖 |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占市本年度权责清单中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权力事项数的比例达到90%。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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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数据质量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的信用数据中包含关键信息的数量比例达到80%,并严格按照目录和格式等标准规范报送数据。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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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用365体育:”和“信用安徽”网站对接 |
按照要求与“信用365体育:”和“信用安徽”网站对接,向“信用安徽”网站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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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
向省信用平台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 |
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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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
完成所有存量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
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及时处理异议数据 |
减少产生异议数据或按规定及时处理省信用平台反馈的异议数据。 |
市信息办 |
持续推进 |
|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诚信红黑榜 |
出台具体政策、办法、实施方案等,设立旅游红黑榜、交通红黑榜、师德红黑榜、培训机构红黑榜、商业服务机构红黑榜、产品质量红黑榜、招投标领域红黑榜、公职人员红黑榜等。 |
各相关部门 |
2017-2020 |
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 |
将各类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表彰信息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开展相关诚信信息录入工作。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
失信行为惩戒 |
制定池州市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性、司法性、社会性等约束和惩戒手段,对失信社会主体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
推进信用建设交流合作 |
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 |
在信用信息征集、产品应用、联动奖惩、制度保障、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领域,与沪、苏、浙加强交流与合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区域信用领域专项合作 |
加强与兄弟市、特定地区的信用合作,推进跨市区公共信用信息互查、诚信企业互认、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 |
支持皖江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池州经济圈、皖北地区、皖西革命老区,以及市内各市之间的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 |
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
跨行业信用合作 |
在食品药品、税务、环保、水利、社保、交通、工商、质监、公安、司法等行业和部门加强合作,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
各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经验学习会 |
推进建立长江经济带、中原经济区区域信用交流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先行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案例和经验,并总结形成报告。 |
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加快信用制度和标准建设 |
信用信息法规制度 |
出台《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暂行办法》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各部门信用法规制度 |
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各部门相关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 |
各相关部门 |
2017 |
|
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使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 |
持续推进 |
|
信用标准化研究 |
推动相关地方标准、企业联盟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构建池州市社会信用标准体系。 |
市工商质监局 |
2017-2020 |
|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 |
责任追究机制 |
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相关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 |
2017 |
强化社会监督 |
支持媒体曝光制假售假等失信事件 |
市委宣传部 |
2018 |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学科专业建设 |
支持1-2所高等院校试点设置信用管理专业。 |
市教育局 |
2020 |
信用管理职业培训 |
出台具体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信用管理职业培训,完善信用管理职业资格认证。 |
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
信用管理专家库 |
引进信用管理高级人才,建立信用管理专家库,支持开展学术交流和专题研究。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7 |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运维电话:0566-32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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