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池州经开区”)位于池州市主城区东北部,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池州经开区立足区域优势,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持续汇聚高端产业资源和要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先后获得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安徽省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安徽省优秀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全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区等重要称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5号)中提出:2023年底前,各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科学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对没有编制详细规划或者经评估需要修改的,要按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建设时序安排,制定详细规划编制方案。
本轮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ZHKF-23、ZHKF-24单元详细规划的编制是满足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健康发展和科学指导土地征收及土地成片开发等需要。
二、方案概况
1、总体规模:
规划范围:本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牧之路,南至清溪大道、金光路、凤凰路,西至上小湖、北至沿江路以北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约为5.65平方公里,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2、发展定位:
建设池州市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先行区、绿色生态试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3、空间结构:
本区总体布局结构采用“廊道+片区“模式,以”组团布局、紧凑发展;生态网络,景观绿廊”为策略,形成“两廊、三片”的规划结构。
4、道路结构:
本次规划遵循上位规划确定的交通骨架,在现有方格网状路网基础上,局部调整支路网,以满足新型产业的用地需求。
5、基础设施配套:
充分衔接池州市各项专项规划成果,完善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变电站、消防站等基础设施要求进行了用地调整,按照生活圈要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三、审查情况
该《控规》业经专家审查会审查,并经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审查会2023年第11次会议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控规》予以批前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公示方式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五、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
六、意见反馈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66-2123351
办公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7
七、公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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