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足球比分网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池州市住建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红森大楼16楼,邮编:247000,电话:0566-3227916,传真:203018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有关要求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在原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部门足球比分网的重要作用,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住建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及重大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24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25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97余条,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本年度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3件。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3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局领导简介10条、内设科室简介1条、直属机构简介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9条,其中工作规划10条、年度计划9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情况。
本年度公开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共 42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本年度,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案件0件。
6.《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32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情况。
本年度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实行标准:商业房地产每平方70元,住宅每平方50元。政府投资类每平方0元。
8、《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28件,采购总金额412.97万元。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施工许可审批、项目设计变更原因、内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共57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公共事业应急公开力度,公开《池州市突发事件供水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燃气预案》等公用事业领域应急预案信息10条。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情况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共313条,其中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10条,保障性住房94条,农村危房改造125条,老旧小区改造20条,棚户区改造5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2条。
12、《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3、《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受理并答复市长热线 710 件、市长信箱71件、部门信箱39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详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其中,自然人申请 7 件;予以公开4 件、予以部分公开 3 件。本年度我单位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全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市住建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主体,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把足球比分网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关于印发2019年足球比分网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二是加强督查考核。 我局坚持常态化考评机制,全年共下发通报4次,对存在问题采取一对一指导整改方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办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办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412.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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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2019年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加强;二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和工作深入开展。
(二)改进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组织定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
2、完善工作职能。将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科室紧紧结合住建工作,更新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建言献策处理效率,增加对民声的关注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促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
3、提高信息质量。继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业监管和项目建设等信息。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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