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专题专栏 > 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 > 政策

池州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对企业说‘不’事项”提级办理制度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2 09:52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争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更高效率、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为企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对企业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全力解决、杜绝说“不”,助力我市打造“‘池’久满意”的营商环境品牌,特建立对企业说‘不’事项”提级办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坚持“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对企业反映的疑难复杂诉求分类甄别、提级办理、定期调度,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确实办不成的事要有答复”,进一步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提级办理工作机制。市、县(区)两级营商环境办负责协调对企业说‘不’事项”提级办理工作,主动收集需要提级办理的事项,列出清单并根据事项所涉领域提请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提级办理工作会议,对相关企业诉求进行会商,明确办理路径、责任单位、工作时限等,定期调度落实情况。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疑难复杂事项提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度。办理责任单位根据要求,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工作时限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二)建立诉求会商研判机制。县区营商环境办、市直各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企业诉求分析会,对各类渠道收集的企业诉求进行梳理,明确办理责任主体,争取在本地本部门得到妥善协调解决。确需市级提级办理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经市营商环境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市营商环境办对日常收集的企业诉求要认真分析、及时交办督办,需要提级办理的事项列出清单,提出办理意见后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审定。重要事项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三)建立办理结果通报机制。对需要提级办理的事项,市营商环境办要及时梳理办理情况,跟踪调度并对办理结果进行通报,及时总结形成正反典型案例向纪检监察、宣传等部门报送,形成为企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推动解决“一类问题”机制说“不”提级办理事项多是需要建机制的疑难杂症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根源,标本兼治,把企业诉求办理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健全机制、推动解决“一类问题”的过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强化要素供给、推动政企互动,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市营商环境办要与问题所涉县区、部门加强会商,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健全机制,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三、工作保障

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意识,以强有力监督和舆论保障,确保“对企业说‘不’事项”提级办理落细落实。

(一)强化监督保障。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营商环境办,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各地各部门企业诉求办理情况明察暗访,坚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对为企服务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要从严查处。主动公开问题反映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注重总结宣传。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提炼说“不”事项提级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取具有典型性、创新性、指导性的工作实例,特别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跨部门跨区域办理事项以及无路径依赖事项等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在全市宣传推广,营造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