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池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卫生健康委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专章作出部署,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池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至5月,市卫生健康委以书面形式向市老龄委等31家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5月30日,送审材料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池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老龄产业快速发展。
五、主要任务
发展重点任务围绕5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
一是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力争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保障水平达到180元。
二是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养老功能,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适度普惠,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认真实施政府为失能老年人家庭购买“喘息服务”,2023年覆盖50%的县(区),2025年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5家以上,普惠性养老床位500张以上。
三是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
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要求,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全市力争建成2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区)、10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0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四是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导和促进基层老年协会等城乡社区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建设率超过70%,实施不少于6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成25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是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健康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培育和发展品牌健康养老企业5家,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老年用品生产企业2家。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实施意见》目标如期实现,将本意见中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压实主体责任,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投入机制、开展监测评估等四个方面,围绕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监测统计、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解读人:池州市卫生健康委 陈晛
咨询电话:0566-32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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