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第3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池州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1.决策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我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7年7月,我市被安徽省政府确定为全省6个生活垃圾分类强制试点城市之一,为认真组织落实和推动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发了《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自2019年以来,安徽省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实施方案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在此背景下,结合我市2018-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验,起草、出台了《池州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编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生活垃圾处置技术指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T/T102-2004)、《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9]52号)、《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标准和文件。
二、制定意义
1.经济意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以有效减轻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置压力,降低处置成本,减少土地资源消耗。
2.生态意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以改善城市环境,减少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3.社会意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9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0月,安徽省住建厅等9部门又下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通过考察周边合肥、铜陵等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前期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起草此方案,
四、工作目标
1.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及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分类工作。
2.到2020年底,实现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贵池区至少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主城区其他街道各至少1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到2022年底,实现我市主城区(贵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4.到2025年,主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市民基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五、主要任务
1.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体系。主要包括:合理设置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全面实施撤桶并点行动;逐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广泛组织开展源头分类投放和督导。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明确收运主题,确定收运方式,实现有效衔接,对分类投放的各类垃圾实行严格的分类收集和转运。
3.建立各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立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再生利用体系,加快垃圾焚烧二期、填埋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4.促进源头减量。主要包括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等。
六、创新举措
1.积极策划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消除居民误解,大力提升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垃圾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文明自觉、行为习惯和良好风尚。
2.突出秋浦街道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秋浦街道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覆盖面,确保完成“秋浦街道建成示范片区,主城区其他街道各1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任务。
七、保障措施
1.组织架构搭建完成,市、区(管委会)、街道三级及市有关部门均已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出台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协调联系机制。
2.考核体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已纳入了市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卫生单位考核、文明校园考核等一系列创建考核活动。
3.督导工作有序开展,按季度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完成2020年度各县(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
(解读人:环卫处 咨询电话:0566-2029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