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试行)》(池政办秘〔2021〕113号),试行1年。该意见试行期间,市人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深入推进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力资源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基于政策到期和延续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和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充分稳定就业,服务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八大新兴产业集群建链,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政策。
二、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起草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真系统谋划。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家和省关于稳就业和推进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我市相关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政策;二是修订草拟文件。结合《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实施实践,根据调研掌握和政策梳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园区主责、企业主体、院校主阵地”的总原则,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三是征求意见建议。6月12日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驻池院校、市直相关部门(共28家单位)征求意见,27家单位均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中市财政局提出了修改意见;6月15日,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1个月内,未收到社会意见;7月份向安芯电子、杰羽制鞋、建业人才、皖优人力等四家民营企业及池州市企业联合会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8月1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以上合理部分均予以采纳吸收。7月11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8月24日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个部分,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其中,政策措施部分共分为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分别明确了政府、市场、园区、企业、院校在招工用工方面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一是优化服务方面,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精心打造“宜业回池‘州’五相约”人才夜市招聘品牌,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服务保障。二是招工引才方面,招引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池州,持续发挥用好“宜业回池”返乡就业大数据平台,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依托信誉良好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在劳务输出地建立劳务服务协作站等。三是园区阵地方面,积极支持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园区企业参加和开展各类招聘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扶园区企业招工,坚持产城融合、产城一体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园区生活设施配套。四是机制建立方面,加强“池企在线”宣传推广力度,扩大企业自身影响力和知名度,实施技能人才提质扩面行动,推行新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等。五是政企校合作方面,深化“局长进校园”“大学生园区行”“企业高校行”等系列活动,为符合条件来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等政策补贴,支持驻池高校组织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驻池三所院校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高校留池就业补贴。
四、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增强服务保障有针对性的帮扶企业招工,缓解园区企业阶段性用工难问题、稳定各类人员就业。一是针对本地富余劳动力,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个性化定制“下乡赶集”“直播带岗”等招聘模式,打造“宜业回池‘州’五相约”人才夜市招聘品牌,为企业提供精准招聘服务。二是针对沪苏浙等劳务输入地的池州籍务工人员,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引导鼓励其返乡就业创业。三是针对云贵川等劳务输出地,由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建立劳务服务协作站,精准对接我市缺工企业,常态化有序组织劳务输入。四是针对驻池高等院校毕业生留池就业率不高的问题,加大对院校政策激励,按照在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人数给予院校一次性补贴,将留池就业范围由园区企业扩大至全市所有民营企业,且首次将池州技工学校纳入激励范围;五是针对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规模小、功能弱的问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双招双引、管好用好池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激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带动力。六是针对线下招聘效果不佳的问题,开发并持续发挥用好“宜业回池”返乡就业大数据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化平台和技术,加强对人力资源供求状况的监测分析,实现劳动者求职、企业招工、就业服务三方信息互通共享。
五、下步工作考虑
(一)顶格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20条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功能,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宣传《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依托“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等载体,深入基层、企业等一线宣传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丰富宣传手段和方式,构建“宣传前移、定向发送、主动上门”宣传架构,提升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认真做好《实施意见》的各项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适应企业招工用工新形势和新需求,满足劳动者对“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工作要求和解决企业阶段性招工用工难题,加强组织、制度、经费、权益等各项保障,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赢。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实施意见》不理解之处,可向池州市人社局就业科具体咨询,联系人:孟华,何静文,电话:0566-203015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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