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文字解读】解读《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28 11:11
来源: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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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发展改革委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4〕12号),从扩大投资、激发消费、推动外资外贸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等8个方面,出台了30条具体政策举措,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3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函请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25个部门结合单位职能,逐项对照省政策举措研究提出池州市具体贯彻落实措施,3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措施汇总形成我市《清单》初稿,3月12日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修改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7条,其中实质性意见6条、无意见反馈1条,根据意见建议对清单内容进行充实完善。3月15日至4月14日,按照有关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将《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4月23日,市司法局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5月22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24日,市政府办印发《清单》。
三、工作目标
逐项对照省《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及已出台的政策,细化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条款落地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四、主要任务或主要内容
《清单》共分8个部分30条内容。
一是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有效投资是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清单》提出,要继续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投向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同时,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能耗要素保障,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消费活力不足是当前我市经济运行中的一大短板,一方面,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智能家电、百货、餐饮等大宗、传统消费,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持续培育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带动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继续加快高品质旅游强市建设,推进池州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推介。
三是推动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外贸方面,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展位费支持,严格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外资方面,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企业参加各类标准认定,通过举办“池州市外资企业圆桌会”、健全外商投资成效评价体系等方式,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此外,要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方便外籍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
四是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力量,《清单》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各级科技攻关项目,健全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同时,进一步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建设质效,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支持企业争创省级创新平台,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清单》还指出,要突出人才支撑作用,吸引高层次人次、专业技术人才来池创业就业,同时强化科研产业项目的用地、用能、金融要素保障。
五是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制造业集群,要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清单》指出,要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一级资质建筑企业。要着力强化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加快基金募投运营,积极申报省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园区打造光伏和造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清单》还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分别提出了具体支持举措。
六是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主要是加快物流园区、冷链项目等建设,组织参加省级优秀服务业企业评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深入推进国家和省“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全年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2家左右,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2个以上。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规定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
七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稳产丰产,开展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九华黄精、池州鳜鱼、富硒农产品三大产业集群,及时兑付涉农产业化奖补政策资金。继续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争取新建13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和76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2023年度83个中心村建设。
八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兑现、强化政策统筹协调等方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清单》要求落实“全省一单”,及时完善事项清单要素,推动各类便民惠企应用在“皖事通”“皖企通”统一发布运行。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加强政策制定评估,避免出台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及时清理废除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
五、保障措施
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涉及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政策进行梳理,通过业务标准化和数据比对,最大程度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强化监督督导,适时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评估实施成效,确保《措施清单》落地落实。
解读机构: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咨询电话:0566-281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