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2405-0010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商贸、海关、旅游 / 科技、教育 / 营商环境 / 价格和收费 / 对外经贸合作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10:58 |
发文字号: | 池政办秘〔2024〕3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819252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
池政办秘〔20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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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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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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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
序号 |
我市具体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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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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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强市建设、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投资“赛马”激励。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依托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贯彻实施《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恳谈会活动。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 |
强化要素配置保障。 |
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做好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能耗要素保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中将企业购买绿证对应电量予以扣除。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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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要素配置保障。 |
出台《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细则》,建立池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融资机制组,定期会商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本行政区域金融机构推送“白名单”项目,引导商业银行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及时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清缴履约。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将结余或挖潜的能耗指标通过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支持贵池区开展水权确权建设、东至县申报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任务,年内完成至少一例水权交易项目。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健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激励排污单位污染减排。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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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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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 |
支持各县区围绕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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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拟新建换电站5座、公共充电桩1302个,自用、专用充电桩700个。严格执行安徽电网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和充换电服务费标准,落实好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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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 |
鼓励各县区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全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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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具体化、可操作的一揽子落实措施,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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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继续培育一批老字号品牌,建立老字号企业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系列展会活动。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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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 |
积极培育消费新载体新场景,组织相关主体参加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对已获2023年皖美消费新场景的6家主体,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带动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 |
组织各地积极申报省级商贸流通业政策项目,推动新西街等省级特色商业街区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升级改造,支持开展营销活动。指导池州孝肃街等积极争创省级特色商业街。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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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好自行车、马拉松、徒步大会等大型品牌赛事,发挥“体育+”功能,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推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让更多人“要锻炼到池州”。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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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 |
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推进池州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
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进景区、进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六进”活动。积极培育九华黄精、池州鳜鱼、陶公菊花、青阳农民画等一批农特、文创产品,促进“老味道新表达”。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民宿,打造安徽旅游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市级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池州市十佳特色民宿奖励5万元,2024年皖美金牌、银牌民宿分别达到20家和90家以上。持续开展乡村旅游“421”行动,培育一批旅游风景道、精品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乡村旅游集聚区,争创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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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省级职工疗休养基地,开展职工疗休养推介,推进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 |
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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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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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打好外贸组合拳。 |
持续实施“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组织的32场重点展会,有序组织中小企业参加60场以上境外展会。对2023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未享受省重点企业相关政策的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不超过70%支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支持。 |
市商务局 |
严格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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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强”,为成功获评的企业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
市商务局 |
积极引导我市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领域企业利用合格评定服务贸易便利化信息平台,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加速产品出海。组织企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申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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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银行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支持力度,降低市场交易主体业务办理成本。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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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
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持续举办“池州市外资企业圆桌会”。健全外商投资成效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中韩产业园等重大外资落户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外资招大引强活动,力争在引进韩、台资大项目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对符合全省及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用能用地用林指标省级统筹保障。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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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 |
待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我省落地执行后,准确掌握过境免签在池外国人信息,通过三省一市口岸签证代转机制加强在皖人员信息共享和推送,做好外国人在池动态管控和服务。在外籍人才聚集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设外籍人才“服务专员”,为涉外企业引才引智提供“一对一”服务,为海外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
市公安局 |
四、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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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入开展重大科学技术攻关。 |
建设科技项目库,遴选一批优质项目申报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 |
市科技局 |
12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技攻关项目。健全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推动镁基新材料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 |
市科技局 |
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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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池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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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 |
发挥现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功能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方式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
推动“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积极争取省科技项目支持。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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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争创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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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镁基新材料、商业航天等领域指导省级以上开发区谋划创建1-2个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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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落实人才兴市。 |
深入实施博士后招引提升行动,研究出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实施办法,举办“万马奔池 博创未来”博士池州行等活动,吸引博士后来池创新创业。深化企业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增设职称评价专业,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范围,落实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加大人才政策宣传、人才招引服务,加强对重点人才项目的申报指导,创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推动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技能评价工作。深入推进创业池州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20个左右,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1650名以上,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交流机制,出台《关于推深做实产教融合 服务池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需求,定期从高校选派科研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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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池州学院加快出台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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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 |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 |
市税务局 |
结合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和省鼓励的科研产业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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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新上属于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及时转报能评,报请省配置能耗指标,做好审批跟踪对接服务。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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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引导为科技型企业创新专属金融产品,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精准度。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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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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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
加快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围绕七个生态建设制定池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2024年工作要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培育建设2家及以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力争认定1个“三首”产品。支持汽车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力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登云企业全覆盖。支持各县区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新能源汽车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经济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
17 |
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
推进池州市新兴产业主题基金群、功能基金群、天使基金群建设,加快基金募投运营。 |
市财政局 |
强化对上争取,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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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园区打造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按照“一集群一专班、一方案、一政策”原则,编制集群建设方案,制定集群个性化政策,积极参加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培育1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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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实施“4211”技术改造攻坚行动,选择40个在建重点工业技改项目、20个拟开工重点工业技改项目、10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1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建成10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场景。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建立绿色工厂动态培育库,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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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扶持建筑业骨干企业资质增项、升级,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一级资质企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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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壮大数字经济。 |
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 |
开展2024年数字化转型项目摸排,力争更多项目入选省级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积极组织企业数字化改造,依托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力度,提升数字化水平。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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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积极争取省科技项目支持。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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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5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产业园不少于 1个。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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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建立“三首”产品培育库,新增培育“三首”产品8个。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持续开展亩均效益评价,进一步完善优化评价体系、评价范围等。落实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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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对获得“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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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 |
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市税务局 |
大力开展首贷户培植活动,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推行“二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推动政府性担保公司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担保规模,制造业新型政银担业务增速高于各项担保业务平均增速,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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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组织动员,加大对行业及企业的精准指导,确保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报尽报、应入尽入。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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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工业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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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 |
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益企行”活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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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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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 |
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园区申报省级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快冷链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市级物流园区建设,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物流园。积极创建省级供应链示范平台。 |
市发展改革委 |
积极组织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参加省级优秀服务业企业评选。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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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快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深入推进国家和省“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2家左右,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2个以上。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研发机构合作交流。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
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1个以上。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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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打造服务业集聚创新产业集群。 |
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争取2家左右服务业集聚创新区获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规定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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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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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保障。 |
开展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79.5万亩以上、产量67万吨以上。持续建设东至县5000亩连片优质专用粮油省级指挥田,以及贵池区、青阳县和石台县7个500亩连片精耕细作点。发展优质专用水稻120万亩以上,优质专用水稻播种面积占比90%以上,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全面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切实保障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农民手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2750元以上。持续扩大承保覆盖率,力争产粮大县全覆盖。待省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后,立即启动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工作。推进贵池区马衙街道茶山村、梅龙街道园林社区,石台县矶滩乡高乐村、七都镇河口村,青阳县木镇镇黄山村、庙前镇华阳村等6个市级试点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26 |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
做好“三头三尾”增值大文章,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着重培育九华黄精、池州鳜鱼、富硒农产品三大产业集群,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4个。支持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制定我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及时兑付涉农产业化奖补政策资金。实施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市县(区)给予40%保费补贴。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27 |
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
市本级安排2000万元和美乡村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争取新建13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和76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2023年度83个中心村建设。完成6900户农村户厕改造,支持东至县建设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开展“和美人家”创建评选。持续开展已建成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考评工作,巩固中心村建设成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带动就业等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中央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市本级继续安排衔接资金3000万元、县区配套12480万元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5%。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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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实施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 |
落实“全省一单”,及时更新完善事项清单要素,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各类便民利企应用在“皖事通”“皖企通”统一发布运行,提升企业和群众一键获取能力。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合理设置各类综合服务窗口,推进个别部门单设窗口优化整合,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专区,组建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优质服务。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按全省统一安排实施和复制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证照免带”工作,明确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证照免带清单,开展实时制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 |
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
实施信用提升专项行动,培育新增一批A级纳税人,力争全市A级纳税人企业数量占存续企业数量比例达到15%。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信用监测预警,督促近3年内受到5次以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仍在“信用365体育:”网站公示的企业“动态清零”。在信用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修复指引专栏,实现修复申请“一次提交 ”、受理审核“限时办结”、修复结果“多端联动”。 |
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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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提升惠企政策兑现覆盖面。 |
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整体推进“五免之城”建设,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
30 |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
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 |
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