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2日
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理念,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池、回池、留池就业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人才兴皖工程及“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万马奔池”人才计划及“人才池州行”工作部署,统筹“政校企”综合资源,坚持市场化就业方向,稳定扩大岗位规模,强化政策宣传落实,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持续实施外地大学生来池计划、池州籍在外大学生回池计划、在池高校毕业生留池计划,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开创人才与城市共融、共赢、共享的“繁星聚池”发展局面,为池州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到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池就业创业总量实现新提升,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效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扩大就业总量。2024年新引进1万名以上大学生等青年人才来池就业创业,在池三所高校平均留池就业率达18%;到2026年,全市新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在池就业5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总量达24万左右,在池三所高校平均留池就业率实现30%以上。
二是进一步加大岗位供给。每年开发政策性岗位3000个左右,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到2026年,累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新增各类就业岗位供给4万个左右。
三是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每年举办“2+N”各类招聘活动430场以上,提供岗位规模不少于1万个;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100场以上,通过高校行活动引进高校毕业生1000人左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100%。
三、重点举措
以实施“繁星聚池”工程为基准,坚持“345”工作思路,即深入推进3类能力提升行动、集中实施4项稳岗拓岗措施、着力优化5项促进就业服务,打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一)深入推进3类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专项技能。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畴,根据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为高校毕业生打造个性化培训需求,并按规定给予有关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实施青年见习。多方募集岗位资源,建立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535个,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提高就业见习岗位质量,重点开发一批示范性见习岗位,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的比重,增加见习岗位吸引力。持续完善见习管理制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零就业、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毕业生参加见习,强化见习人员监督管理,规范见习补贴资金审核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强化创业指导。加强青年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质效。针对性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功能等活动,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创业培训。组织举办第二届创业池州大赛,组织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机构专项对接,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每年支持高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业45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集中实施4项稳岗拓岗措施
1.稳定政策性就业岗位招用规模。充分挖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加大基层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加快招录(聘)进度,为毕业生市场化就业留足窗口期。力争每年提供政策性就业岗位3000个左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九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发展就业韧性强、岗位容量大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市场主体。每年引导市内企业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1.1万个,其中在池三所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等活动征集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3000个,部门联动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组织开发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1000个,举办“2+N”特色招聘活动征集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7000个,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450名左右,从事灵活就业45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挖掘国有企业吸纳就业潜力。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督促地方国有企业担起稳就业责任,充分挖潜国有企业岗位容量,全市国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每年300个左右,国有企业社会招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积极实施一揽子减负援企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针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稳岗返还,持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举措,引导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开发新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着力优化5项促进就业服务
1.加密招聘活动频次。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和池州就业网的线上招聘功能,与高校互通招聘信息,持续办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线上求职应聘。每年6月底前,联合相关部门、在池高校等举办小规模、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不少于10场,促进企业用工需求和毕业生求职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落实两个“100”行动。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聚焦我市九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突出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组织摸底不少于100家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百企进百校”等进校园活动,全市每年组织不少于100家次企业赴100所以上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与高校建立常态化人才输送机制,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促进人才和城市双向奔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开展“1131”服务计划。每年7月份起,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以“一人一策”实施“1131”服务计划,即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100%。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4.建设“万马奔池”高校就业服务站。按照市县(区)共建、政校联动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多支点、可感知的大学生“促进就业认知行动”工作矩阵,在池州三所高校试点建设“万马奔池”高校就业服务站,进一步集聚就业创业资源,搭建能力提升平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园延伸,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桥头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加快打造人才强市输送青年人才,注入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开展“筑梦池州名企行”活动。利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以及暑假时机,开展“筑梦池州名企行”系列活动,组织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暑期实习及池州行活动,广泛开展“学子进园区”“学子看家乡”“学子谈感想”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市内重点园区、企业“走一走”“看一看”,面对面宣传池州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情况,以及我市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等政策,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留池、爱池、建池情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生活补贴。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安居补贴。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池人才〔2022〕6号),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6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分5 年支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之后,可享受本市新引进人才(含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对象,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大专生给予每月3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县(园)区筹集一批人才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365体育:人民银行池州市分行,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校园招聘会补贴。对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不得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向市级人社部门报送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信息的在池高校,根据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6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以上政策如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最新规定政策执行。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相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在池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强化就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配齐建强人员队伍,为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提供重要服务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选树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招聘、“黑职介”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招聘中的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性招聘条件,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权益。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调度。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建立政策性岗位调度机制、市场化岗位开发协同机制和周报、月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共同推进任务落实的良好局面。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场化岗位招聘全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