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 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访谈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00-11:00

访谈嘉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访谈地点:池州政府网《在线访谈》直播间

主办单位:市政府网站/池州新闻综合广播

访谈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今年1号文件《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帮助大学生们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文字直播
  •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要发言”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章和平,他将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章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章和平】主持人和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就我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向各位网友和广大听众汇报一下:
    首先向大家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背景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今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始终坚持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帮助学生们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下面我重点讲解下10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正式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
    就业见习单位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我省创新将见习单位扩大至党政机关(适量)。
    见习对象:应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对在企业见习的,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人100元。
    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对象可通过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申请参加,也可到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直接申请参加。
    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就业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见习人员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期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继续做好后续就业帮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2.三支一扶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由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从2006年开始,已经开展了18年,“三支一扶”也由原来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变更为“支农、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毕业两年内、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服务期为两年。在服务期间按月享受生活补贴,目前我市“三支一扶”人员年综合收入不低于5.4万元,享受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直接安置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招考可报考定向岗位,参加事业单位招考享受加分政策。
    3.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主要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特殊困难群体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目前是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发放对象:省内高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份启动,12月中下旬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4.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5.吸纳就业补贴
    为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激励。【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灵活就业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三类就业方式。个体经营,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在2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平台就业人员。
    8.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400万元贴息贷款。个人贷款对象(10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我市对高校毕业生申请2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9.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池州本地政策)
    在池州民营企业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大专学历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本科学历8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1500,博士生3000元。
    10.高校毕业生安居补贴(池州本地政策)
    ①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凡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师、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基础上,给予提高至4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在此之后,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池人才〔2022〕6号)统一执行。
    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70万元。
    ④租房补贴。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对象,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大专生给予每月3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章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 提问 1、【风***】 (10:07:23)

    请问哪些人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18:01)

    省内高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

    (1)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

    (3)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高校毕业生;

    (4)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

    (5)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7)属于特困人员身份的毕业生(主要是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 提问 2、【章***】 (10:11:02)

    我是一名回家乡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请问政府有没有一些帮扶措施?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20:42)

    您好,您创业如果需要资金支持,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贴息贷款,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以享受5000元创业补贴,另外,您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课程,还可以获得创业培训补贴。

  • 提问 3、【木***】 (10:13:34)

    毕业后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者自己缴了社保,政府可有这块的补贴政策?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39:5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 提问 4、【一***】 (10:16:31)

    我之前在外地上班,现在失业了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回来参加见习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1:13)

    如果您是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就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如果不在年龄范围内就不符合条件了。

  • 提问 5、【烟***】 (10:18:50)

    请问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5:49)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政策规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 提问 6、【冬***】 (10:23:03)

    我们单位之前招收了一个见习,觉得表现不错想提前签订劳动合同,那剩下的见习补贴还能享受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6:36)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政策规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 提问 7、【不***】 (10:25:23)

    我之前大学毕业的时候在池州上过班,后来去其他城市了,现在回来国企就业还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8:13)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政策规定的是在池州民营企业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才可以享受。

  • 提问 8、【严***】 (10:26:44)

    请问生活补贴如何申请?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1:43)

    符合条件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后,填写《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提问 9、【蓝***】 (10:41:44)

    请问见习待遇是怎样的,期满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6:40)

    见习期间,你可以享受每个月不低于20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并为你购买在见习期间内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的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 提问 10、【渐***】 (10:48:40)

    请问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7:22)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章局长的耐心解答!
    【章和平】谢谢主持人,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12333热线电话、部门信箱、邮件等渠道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广播电视台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章局长,谢谢各位网友和听众,我们下期再见!

  •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章局长的耐心解答!
    【章和平】谢谢主持人,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12333热线电话、部门信箱、邮件等渠道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广播电视台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章局长,谢谢各位网友和听众,我们下期再见!

  • 提问 10、【渐***】 (10:48:40)

    请问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7:22)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 提问 9、【蓝***】 (10:41:44)

    请问见习待遇是怎样的,期满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6:40)

    见习期间,你可以享受每个月不低于20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并为你购买在见习期间内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的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 提问 8、【严***】 (10:26:44)

    请问生活补贴如何申请?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51:43)

    符合条件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后,填写《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提问 7、【不***】 (10:25:23)

    我之前大学毕业的时候在池州上过班,后来去其他城市了,现在回来国企就业还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8:13)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政策规定的是在池州民营企业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才可以享受。

  • 提问 6、【冬***】 (10:23:03)

    我们单位之前招收了一个见习,觉得表现不错想提前签订劳动合同,那剩下的见习补贴还能享受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6:36)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政策规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 提问 5、【烟***】 (10:18:50)

    请问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5:49)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政策规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 提问 4、【一***】 (10:16:31)

    我之前在外地上班,现在失业了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回来参加见习吗?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41:13)

    如果您是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就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如果不在年龄范围内就不符合条件了。

  • 提问 3、【木***】 (10:13:34)

    毕业后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者自己缴了社保,政府可有这块的补贴政策?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39:5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 提问 2、【章***】 (10:11:02)

    我是一名回家乡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请问政府有没有一些帮扶措施?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20:42)

    您好,您创业如果需要资金支持,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贴息贷款,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以享受5000元创业补贴,另外,您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课程,还可以获得创业培训补贴。

  • 提问 1、【风***】 (10:07:23)

    请问哪些人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章和平】 (10:18:01)

    省内高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

    (1)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

    (3)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高校毕业生;

    (4)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

    (5)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7)属于特困人员身份的毕业生(主要是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要发言”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主任章和平,他将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章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章和平】主持人和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就我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向各位网友和广大听众汇报一下:
    首先向大家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背景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今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始终坚持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帮助学生们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下面我重点讲解下10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正式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
    就业见习单位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我省创新将见习单位扩大至党政机关(适量)。
    见习对象:应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对在企业见习的,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人100元。
    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对象可通过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申请参加,也可到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单位直接申请参加。
    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就业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见习人员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期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继续做好后续就业帮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2.三支一扶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由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从2006年开始,已经开展了18年,“三支一扶”也由原来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变更为“支农、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毕业两年内、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服务期为两年。在服务期间按月享受生活补贴,目前我市“三支一扶”人员年综合收入不低于5.4万元,享受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直接安置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招考可报考定向岗位,参加事业单位招考享受加分政策。
    3.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主要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特殊困难群体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目前是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发放对象:省内高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份启动,12月中下旬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4.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5.吸纳就业补贴
    为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激励。【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灵活就业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三类就业方式。个体经营,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在2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平台就业人员。
    8.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400万元贴息贷款。个人贷款对象(10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我市对高校毕业生申请2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9.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池州本地政策)
    在池州民营企业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大专学历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本科学历8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1500,博士生3000元。
    10.高校毕业生安居补贴(池州本地政策)
    ①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凡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师、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基础上,给予提高至4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在此之后,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池人才〔2022〕6号)统一执行。
    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70万元。
    ④租房补贴。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对象,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大专生给予每月3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章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与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制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具体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池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负责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市政府表彰奖励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政府联合开展表彰奖励的评选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市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访谈图片

访谈视频

相关文件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关闭×